消委會:大部分能量棒及小食棒糖分頗高 警惕越食越肥
消委會檢視市面12款運動能量棒及26款小食棒的營養標籤,發現除了一款能量棒不含糖之外,大部分產品的能量及糖分頗高,提醒消費者注意食用份量。
食一條 要行超過一小時才可消耗從中攝取的能量
調查發現,12款能量棒樣本,每條提供的能量介乎111至290千卡,即一個體重55公斤的成年人,進食一條後,需要步行約35至90分鐘,才可消耗從中攝取的能量。每條小食棒樣本,則提供64至229千卡能量。
根據衞生署的《學生小食營食指引》,每次進食小食的份量不宜多於125千卡,小食棒樣本中有超過6成提供的能量超過標準,學童若以這些小食棒作為餐與餐之間小食,或會影響正餐的食慾。
超過9成樣本屬「高糖」超過3成屬「高脂」
消委會又指,超過9成樣本屬「高糖」、超過3成屬「高脂」。在被認為對身體較有益的成份方面,近4成半樣本為「高蛋白質」,4成為「高纖」。
調查發現,能量棒含糖的平均數值比食安中心標準高出逾一倍;。至於小食棒,逾9成樣本屬高糖分。小食棒若含大量乾果,消費者或會不為意攝取過量糖分。 消委會提醒運動能量棒不宜當作小食,每條能量值高於125千卡的小食棒,也不宜經常作為學童的小食。消委會引述營養學會意見,能量棒及小食棒均不適宜作為代餐。衞生署認為,兩者適合進行長時間運動進食,以補充體力。
提醒消費者注意這類食品的營養含量
消委會同時強調,能量棒及小食棒外觀及營養成分相近,兩者間亦無清晰定義,消費者只能單憑產品標示區分,或根據宣傳手法自行判斷,容易被混淆或誤導,提醒消費者注意這類食品的營養含量,特別是糖和脂肪含量,以免墮入高糖、高脂陷阱。即使樣本屬高蛋白質或高纖維,仍應留意運動時的進食方法,以免影響運動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