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暉:恢復香港秩序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日前通過的《香港國家安全法》絕對是平息暴力抗議活動、恢復法律秩序的必要條件,這些也會讓香港經濟恢復一定的常態與穩定。
自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以來,圍繞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自行制訂“國安法”,一直是香港特區立法委員的職責。
(澳門於2009年出台了該地“國安法”,但截至目前無人遭到依照該法案的起訴。)
不幸的是,過去23年來香港未能做到這一點,在不遠的將來香港似乎也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因此中央政府別無選擇,不得不代替香港行使這一職責。
新“國安法”涵蓋的刑事罪名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他所有國家,不論大小——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新西蘭、俄羅斯、西班牙、英國和美國——都制訂了將這些行為視為刑事犯罪的國家安全法。
在分裂國家罪方面,美國19世紀圍繞這一罪行進行了一場內戰。在更近的歷史上,西班牙絕不允許加泰羅尼亞獨立。沒有哪個國家會容忍自己的領土上存在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恐怖活動在世界各地也都遭到禁止並被起訴。
當香港處在英國殖民統治下時,英國的國家安全法適用於這一地區。因此英國殖民政府禁止愛爾蘭共和軍在香港進行活動,哪怕是和平活動也不允許。
香港的暴力抗議者大規模制造並使用汽油炸彈,這顯然構成了恐怖活動。美國現在也經常利用與境外勢力勾結危害國家安全這一罪名,構陷美籍華人專家學者。美國近期還利用國家安全這一借口對中國進口加徵關稅,並限制對中國的技術出口。美國的國家安全法適用於關島和波多黎各,當然也全面適用於美國原住民的所有部落領地。
同理,中國作為一個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完全有權出台針對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因為香港是中國主權領土的一部分,尤其當該地在過去23年完全可以自行出台相關法案而未能做到的情況下。
如果香港沒有出台並實施“國安法”,始於2019年6月的暴力抗議活動將毫無緩和地一直持續下去。不幸的是,西方媒體關於這些抗議活動的報道都帶有選擇性,它們不會展示抗議者的暴力行為——縱火、欺凌普通市民、使用汽油炸彈以及對公私財物的無端破壞。
結果就是,外部世界並不知曉一個普通香港市民自2019年6月起都經歷了什麼。除非暴力活動終止,否則商界無法投資,家庭只能被迫最低消費,游客也不會回歸。
此外,很多企業的收益收入受到去年社會動蕩以及今年年初開始的新冠疫情的嚴重影響,眼下,或許新一輪社會動蕩又會給它們帶來嚴重傷害。這些看不到任何未來的企業很可能就此關門。
如果無法無天的暴力活動得不到遏制,我們將看到更多企業破產。這不是香港特區政府僅僅發放更多現金就能解決的問題。
香港企業,不論大小,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量都會歡迎“國安法”的實施。這是它們唯一的機會去跨過難關,恢復生機。對於香港重回正軌與穩定而言,法律絕對不可少。沒有法律,香港經濟必將走向毀滅。
然而,是否所有企業都會公開對“國安法”表示支持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因為一些企業擔心遭到帶有私心的外國政府或本土暴力抗議者的報復。
文章原刊於《中美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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