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香港:完善選舉制度 呼喚愛國賢能
繼全國人大上星期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之後,從今天開始,港澳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中央有關部門的官員南下香港,將一連三天舉辦超過60場座談會,約見逾千人。據悉還有多個「登門拜訪」,中央對是次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高度重視可見一斑。在廣泛聽取、收集各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人大常委會將制訂出具體細節。
過去不到一年時間,香港的形勢發生了極大變化。中央以雷霆萬鈞之勢推出的三大舉措,包括已經頒佈施行的《香港國安法》、正在處理的宣誓制度完善,以及即將進行的選舉制度完善,徹底扭轉了困擾香港多年的政治亂局。
「愛國者治港」並非新生事物,本來就是「一國兩制」憲制設計的初心。鄧小平早在1984年就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鄧公甚至對「何為愛國者」提出了三個具體的標準: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由此可見,愛國者治港,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並不矛盾,而是高度吻合。這不僅是對「一國兩制」的全面闡釋,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行動指南。誠如董建華先生上週五在團結香港基金理事及顧問交流會上致辭所言,任何選舉方法的最終測試,就是能否切實為人民帶來幸福快樂。「在目前的選舉制度之下,香港有資源,但無發揮;有人才,但無組織;於是只會不斷內耗」。
忠於自己的國家,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政治倫理,也理應是治港者的政治操守。只有完善選舉制度,才能夠在香港社會形成一種氛圍,讓愛國愛港陣營發展壯大,為行政主導的政制運行掃清障礙。完善選舉制度作為中央撥亂反正,重塑香港政治大局的重大手段,正是為了把「反中亂港」候選人擋在管治隊伍的門外,讓選民從此可以有真正的選擇,讓治港者履行其憲制職務,形成政通人和之局面。
值得強調的是,貫徹愛國者治港,把搗亂分子排除在香港的管治架構之外是不足夠的。對中央忠誠只是前提條件,但要保著權位,還須吸取選民支持,還須腳踏實地做出成績。換言之,愛國是門檻,是資格,也是最低要求。治港才是重中之重。既是治港者,就要有治港之才。要有能力、擔當,不能光喊口號,做表面應景文章。治港治什麼,還是要關心香港面臨的問題。眼睛必須向下,關心民生。眼睛必須向前,關注香港未來。
長期以來,香港社會各界對特區政府官員或是一些建制派領軍人物的評價,往往是「差強人意」。難怪近日有內地學者在香港媒體撰文稱,「中央打造的不是橡皮圖章或忠誠的廢物,而是賢能的愛國者」。話雖說得難聽,卻是振聾發聵。確實如此,回歸近二十四年了,建制派隊伍的綜合素質、參政議政的能力以及認受性,一直為人詬病。更有甚者,有一些政治騎牆分子「把愛國當作生意做」,投機心態盡顯。
有人認為,香港修訂選舉制度之後,未來的選舉已無意義。這是完全錯誤的判斷。恰恰相反,所有候選人在通過「愛國者」這一政治門檻之後,可以秉持共同的理念同台競爭。要贏得選民的支持,還須比施政能力、比真知灼見。這種競爭比以往高喊政治口號就能得分更具挑戰性。如果說中央政府今次出手,為香港的長治久安夯實了現實基礎。接下來,「賢能」與「愛國」並軌同行,將成為缺一不可的治港者必備素質,這亦體現了中共建黨百年以來行之有效的「德才兼備」的用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