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死穴!婦女勞動力無法釋放
政府的研究顯示,不少本港母親未能投身工作,當中以須照顧幼兒的年輕母親尤以為甚。25-39 歲的較年輕母親的勞動人口參與率,在2007-2018年間倒退1.3個百分點至54.1%,與早前10年飆升9.4個百分點。相反的是,40-54歲的較年長母親的勞動人口參與率,於過去21年持續顯著上升,研究認為這反映年輕母親的工作意欲近年似已見頂,需要額外推動措施,打通瓶頸。
研究認為,本地母親現時面對的就業障礙,包括:
i) 3歲及以下的幼兒中心照顧服務嚴重不足
2018年,香港只有約 1730個由資助機構為2歲以下幼兒而設的幼兒照顧服務名額。相對全港的 近10萬名同齡幼兒人口,只有不足2%可獲得幼兒中心照顧服務,與經合組織的34%相應比率,大相逕庭。
面對幼兒照顧服務嚴重不足,除非家中聘有外傭或有親人幫助照顧孩子,不少母親或因育兒而不得不放棄工作。
ii) 幼兒照顧服務未能滿足用家要求
儘管服務供應嚴重不足,本地幼兒照顧服務的實際使用率卻偏低,這是由於現有幼兒服務的種種限制,包括收費過於昂貴、但服務時間偏短,幼兒照顧服務名額的地區分配亦不平均,令不少母親卻步。
iii) 4-6歲幼稚園學童上學時間偏短
本港在2018/19學年約有17萬名3-5歲幼童就讀幼稚園,但這對減輕母親的照顧負擔幫助有限。因為當中多達四分三的幼稚園名額為半日制班級,每天只上學3-3.5小時。學童上學時間太短,不足以讓母親投身工作。
iv) 職場安排欠彈性
一般而言,幼兒父母不單需要較具彈性的工時安排,亦不時需要臨時請假,以便照顧幼兒。但本地僱主通常較少作出該彈性安排。雖然政府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但主要屬自願參與性質,而僱主反應據報亦不踴躍。
v) 家庭崗位歧視
根據中文大學在2018年的一份研究顯示,約7.8%肩負照顧家庭責任的僱員表示在職場曾被歧視,主要反映在招聘、解僱的過程和日常工作上。僱主認為有家庭照顧責任的僱員請假太多;很多僱員指出,在申請假期用以照顧家庭成員時遇到困難。而僱主和僱員均認為,僱主不聘用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是可以理解的。
當提到是否見到不公平的對待時,受訪者則認為女性,尤其是要照顧年幼孩子的母親更容易受到歧視。更有部分受訪者認為做「媽媽」是個人的選擇,母親需要自己提前規劃工作和家庭的安排。更重要的是,僱員調查顯示,只有很少遭遇家庭崗位歧視的僱員會作出投訴。他們覺得沒有必要去報告,或是不知道如何作出投訴。
要解決這些難題,重要的是增加在職母親的支援,釋放婦女勞動力。統計處的調查亦指,至少5萬名30歲至59歲家庭主婦表示,如有切合彈性工時等條件的「合適工作」出現,她們願意投身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