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淑明:設高層組織促進協同效應
香港近年邁向智慧城市的步伐其實絕不亞於鄰國,尤其在基礎建設上。然而,智慧城市項目大都比較零散,難以產生協同效應,所以效益不彰。相對智慧國度的新加坡,善用地理空間創新衍生協同效應,令成效顯著,當中有不少值得學習之處。
新加坡的實時空間數據用途廣泛,交通出行、汽車共乘、運輸物流和送餐服務等,這些地理空間產業在當地從2009年價值1.7億新元(約9.8億港元),到今天增至5億新元(約29億港元)。開發地理空間解決方案,除了政府建構整合資訊的數碼平台,私營機構的協作也不可或缺。公私營機構和市民透過空間數據促成合作,造就了「巨大協同效應」。
以拯救心跳驟停的患者為例,當地既有由新加坡民防部隊(Singapore Civil Defence Force)開發的myResponder應用程式,連結召車公司Grab和受過心肺復甦訓練的義工,讓鄰近事故現場的司機可以趕赴施救,今年初已在50部電召車上配備了心臟除顫器(AED)和急救箱;同時又有GeoWorks(類似香港的GeoLab)——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轄下支援地理空間技術初創公司和企業的機構,旗下的無人機公司為救援人員引路,以盡速找到患者。
新加坡的成功在於設立了一個高層組織—「智慧國計劃辦公室」,2017年更升級為「智慧國暨數碼政府工作辦公室」(SNDGO),以確保不同的政府系統可以整合互聯,從而把智慧國政策從上而下貫穿實施。
同樣地,香港也需要一個高層組織,統籌各項智慧城市項目,包括制定數據標準和規範、釐定數據收集和處理的指引,並檢討現行法例對科技發展、數據運用,以及個人私隱保障。這個高層組織需由行政長官或政務司司長親自領導,令政府各部門互相配合,同步向前。同時必須引入私人機構和商界參與,以緊貼市場需求。這樣官商民共同合作,促成協同效應,才能令本港智慧城市的發展快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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