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祥:富不與官爭
富不與官爭,大地產商富可敵國,但政府掌控權力,可以制定政策,也可以改變遊戲規則,到最後地產商都只能選擇與政府合作。
10月6日林鄭特首宣讀她本屆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房屋土地政策成為最矚目的焦點,不少人都想知道,特首會否如一些評論所言,以「打地主」方式獲取土地建屋,解決香港人住屋難的問題。
香港住房問題上升到中央領導層次
《施政報告》前夕,最落力「深入基層、聽取民意」的,竟然是中聯辦官員:主任駱惠寧及幾位副主任連續幾天落區,探訪劏房戶,到天水圍與創業青年交流,到北區見市民、商戶等,動作頻頻,是否以行動「預告」《施政報告》內某些重要內容?特區政府的問責官員沒有在《施政報告》前大規模落區(只有幾位在駱惠寧之後探訪基層家庭)為特首造勢,反而中聯辦高層空群而出,到底是何原因?
京官議論港事,近年愈趨頻密。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今年7月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研討會上大談房屋問題,指未來不會再有籠屋、劏房,年輕人可以告別「住房難」的問題。經中央大員點題,房屋已不再是民生問題「咁簡單」,它實際上已經提升為政治議題。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國慶日前夕訪劏房戶,更公開表明「中央領導多次強調,要加大力度來解決住房問題」。上升到中央領導的層次,林鄭特首如果要爭取連任,她在10月6日的《施政報告》內,對房屋問題就必須提出突破性而又具體可行的方案。
房屋問題困擾香港多年,政府一直束手無策,近年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劏房戶數目不減反增、私人樓市則湧現一大批納米樓,香港人不但上樓難,連居住條件也每况愈下。令問題更複雜的是,因供應不足,樓價節節上升,令有產者財富暴增,未上車的「無產階級」處境則日益艱困,有樓與冇樓之別,成為貧富懸殊差距不斷拉大的根源。房屋和土地成為香港深層次矛盾,已是人盡皆知,但到底問題出在哪裏?
有人認為,問題出在地產商,他們「控制」了房屋供應,又坐擁大量土地,物業市場的供應方幾乎被地產商壟斷,他們當然樂見樓價上升,受苦的卻是普羅大眾!路透社在9月17日引述消息,指北京在一個閉門會議上下達指示,要求「將資源和影響力用於支持北京的利益,並幫助解決可能破壞穩定的住房短缺問題」。報道還引述「接近中央官員消息」稱,發展商被告知「遊戲規則已變」,中央不願意再容忍「壟斷行為」。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在9月24日正式回應,指商會各會員「定必繼續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增加土地房屋供應,改善經濟民生」。對於路透社的報道,地產建設商會澄清從未聽聞有關消息。
雖然當事人否認,但路透社的消息出街後,「香港將會『打地主』」的傳聞不絕於耳、言之鑿鑿,很多評論認為傳聞「有道理」,因為內地近幾個月也大力「修理」房地產商,首當其衝的地產巨企恒大集團命運仍懸而未決,有消息指中央可能要它分拆成幾類業務。對房企巨頭嚴厲而絕不手軟,被認為是習近平主席倡議「共同富裕」核心政策的重要一環,目的是試圖收窄內地最富與最貧民眾之間的嚴重財富差距。
內地政府整治房地產商只贏不輸
中共起家,靠的就是「打土豪、分田地」;中共發展壯大的過程,最重要一個主題就是土地革命。解放戰爭前夕,中共中央召開會議,討論土地問題,毛澤東認為,「國民黨統治地區人多,有大城市,有外國幫助,他大我小。但是,國民黨有一大弱點,即不能解決土地問題,民不聊生」,「解決土地問題,是一個根本的問題,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環節」。
結果,中共在解放區進行土改,重新調整了土地關係,重新分配了社會財富,並因此而得到絕大多數農民支持,最後取得政權(註1)。
改革開放之後,大陸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十八大之後,習近平主席提出承包地「三權分置」, 2019 年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作了第三次修正,在土地的統籌安排和規劃方面形成更規範的制度,目的是希望令土地分配和使用更加公平(註2)。
大陸是社會主義體制,離不開「共同富裕」這個目標,除了房地產商,過去幾個月受整頓的還有互聯網、教育、網上遊戲等大企業,矛頭都是對準那些利潤豐厚的大型民企。但跟其他企業不同,房企牽涉的是最基本的民生問題,打地主、遏抑房價、在住房問題上更公平,這些政策都必定受民眾歡迎,政府整治房地產商只會贏不會輸!
不信北京會「授意」港府「打地主」
問題是,大陸針對地產商的手法,會否「移植」來香港實行?現在特區政府在大政方針上必須緊跟中央,對房地產企業的整治手法,香港是否也需要「京規港隨」?
我沒有內幕消息,但不相信北京會「授意」特區政府以打地主的激烈手法,處理香港的房屋土地問題;私底下「警示」地產商應該配合特區政府施政、合力解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等等──所謂閉門「下達指示」,相信大抵不外如是,應視之為「提示」而非「警告」!
香港房屋供應不足,原因是土地短缺,但其實香港可供發展的土地不少,缺地只是「表象」,真正問題是政府可以控制並供開發的土地太少,開發土地經常受制於地主和業主(舊區重建),政府無法支配土地的使用權,跟地主和業主磋商開發則往往曠日持久,令房屋供應長期嚴重不足。
我們經常說新加坡房屋政策成功、政府做得好,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新加坡土地大部分為政府所有,屬國有土地;在獨立前,新加坡國有土地的數量約佔國土總面積的約60% ,獨立之後,新加坡通過強行徵用私人土地,擴大了國有土地資源,全國私人佔有的土地面積則從獨立前的約40%,下降至20%左右。
至於徵地制度,為了排除私有權對土地開發和利用的影響,私人土地所有權在新加坡不具有憲法權利,即不屬於公民基本權利(註3)。
政府須擁土地資源絕對支配權
香港要解決房屋土地問題,同樣道理,政府必須掌握土地資源運用的絕對支配權,各項房屋和建設計劃才有機會順利推展。
按《基本法》規定,香港境內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等等;政府可以使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發展公共房屋,也可以填海造地、修改祖堂地規定、開發綠色地帶等,增加土地供應;這些做法雖然極具爭議,但政府有權可以這樣做。
樓市亦如是,政府可以利用稅制,及制定各種行政措施影響樓市、遏抑樓價上升;換句話說,如果中央支持,特區政府不用「打地主」,但仍然可以在房屋土地政策上迫使地產商和政府合作!
富不與官爭,大地產商富可敵國,但政府掌控權力,可以制定政策,也可以改變遊戲規則,到最後地產商都只能選擇與政府合作。香港的房地產政策如果出現轉變,也將會是由政府運用權力積極介入開始。事情是否這樣發展,今天的施政報告應該可以提供答案。
註1: 參考中共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教授羅平漢:〈土改與中共執政地位的確立〉,《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9年2月號
註2: 參考徐麗華:〈中國共產黨土地改革的歷程及成就〉,雲南省社會科學院, 2021年9月3日
註3: 參考土地資源網:〈新加坡土地制度歷史沿革及土地房產投資攻略〉,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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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刊於《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