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航班爆疫不應延遲公布
阿聯酋航班EK384航班,於11月21日抵港後出現群組爆發,累計已有12人確診,當中11人的基因排序相同,屬於同一件群組。
港府認為,確診的11人當中,有8人同屬一家人,在機艙內因個人接觸及共用洗手間的關係,將病毒傳播予其他3名旅客。由於乘搭該航班的人有較高感染風險,現有57名乘客仍在指定酒店隔離21天,防疫中心會增加檢測次數,並於第19天進行「雙採雙檢」。此外,一名本地機組人員曾乘坐該航班,早前獲豁免檢疫,僅須在洒店自我隔離7天。現時,中心已將他送到竹篙灣防疫中心。
整件事最教人感到困惑的是,為何一宗發生在11月21日的群體爆疫事件,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在12月2日才對外公布呢?
翻查紀錄,原來內地防疫專家團剛巧在11月20日赴港考察4天,並於11月25日與香港進行第2次專家對接會議。港府等到專家團離開及完成會議後的7天才公布此事,似乎有延誤及隱瞞之嫌。
原理上,既然航班在11月20日到埗並驗出有病毒,就算在程序上有待確實,也應該及早公布,最低限度應列為「疑似個案」。如果涉及多人,甚至乎應該列為「疑似群組爆發」,絕不應該低調處理。
當然,筆者相信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對確診個案的公布應該有一套機制,不至於因內地專家團到訪就刻意延誤公布。按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似乎有關當局已如常通布初步確診的數據,但涉事的3個群組在確診後仍要做基因排序,其後證實11人是同屬一個群組,再走完整個內部流程後,港府於事隔12日後才正式對外發布這次「航班群體爆疫」的消息。
但無論如何,3個群組中的8人明明同屬一個家庭,12人又在同一航班內,在一開始的時候已應該把之視為相同的群組。既然有「疑似群組爆發」,就算只是「初步確診」,也應該立刻對外發布。於專家團到訪期間,按常理更加應該從嚴,不宜低調處理。否則,在專家團回到內地後撰寫報告之際,忽然又發現這則「航班群體爆疫」的新聞,他們又會有甚麼想法呢?
此外,本港在防疫措施上雖然有所收緊,但至今仍是短期經濟利益為優先考慮,並處處優待外國人及機組人員。
首先,有57名乘客被隔離。那麼航班中又是否只有57名乘客?還有其他乘客不必隔離嗎?然後,報道指有一名機組人員曾乘坐該航班,他僅須在酒店自我隔離7天。這到底是甚麼意思呢?那機組人員根本就是乘客,但居然仍因為「機組人員」的身份而有「特權」。後來他被送到竹篙灣防疫中心,又需要隔離多少天呢?另外,既然該航班出現群體感染,為何所有機組人員都不必送到防疫中心隔離?
港府的防疫仍存有不少漏洞,又能否抵禦新型變種病毒Omicron的入侵?我們又憑甚麼取信於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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