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勇飛:醫人救命重要,還是註冊程序重要?
香港疫情失控,政府無睱亦無力照顧輕症染疫病人,港人唯有自救。內地抗疫權威院士鍾南山曾公開推介過「連花清瘟膠囊」有效,引發港人撲貨搶購此藥,導致香港版的「連花清瘟膠囊」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唯有搶購內地版的「連花清瘟膠囊」作為應急。然而,衛生署最近幾天以內地版「連花清瘟」未註冊為由,出動大量人力突擊搜查,此舉令人覺得十分荒謬,不禁大呼醫人救命重要,還是註冊程序重要?
「連花清瘟」效果得到權威認證,三位抗疫權威院士鍾南山、李蘭娟和張伯禮的研究證明,服用「連花清瘟」不僅很大比率可以消除新冠發熱和咳嗽等不良症狀,尤其對救治重症患者有明顯成效,三位院士的研究成果也得到國際認可,相關研究已被美國國家生物技術資訊中心(NCBI)承認並收錄。
港版「連花清瘟」與內地版「連花清瘟」為同一種藥,同一製藥廠,即河北石家莊「以嶺藥業」,版本不一樣主要體現兩點,一是在包裝上,二是港版属外銷,內地版属內銷。至於最重要的是產品的配方組成,完全是一樣的。
早在2013年,內地版「連花清瘟」就已經可以通過查詢藥品批准文和藥品上的防偽識別碼驗證真偽。但衛生署就以內地版「連花清瘟」未註冊為由,出動大量人力突擊搜查內地版的「連花清瘟」。這在程序上固然無可厚非,但現時疫情緊急,不禁令人質疑當局的執法目的。
筆者認為,當局在現時作出執法行動,起碼產生了兩大影響。第一個影響是國家近日捐贈的「連花清瘟」等抗疫中藥,或建制善長近日大量採購的「連花清瘟」,大多數属於內地版,亦有一部份是港版。因此,當局現在執法,肯定有損內地版「連花清瘟」的形象,大打折扣,相信會令港人覺得內地版是不合法的、有害的、無效用的,結果不敢食用,白白浪費了中央和建制的一番苦心,也害苦了染疫的普通市民繼續折磨。
第二個影響是引起不團結,國家和整個建制團隊正火速抗疫,包括捐贈「連花清瘟」等抗疫中藥,萬一向港人派送了未經香港註冊的內地版「連花清瘟」,或引起法律訴訟,此舉會影響部分建制人士的擔心,不利團結抗疫。
在此有兩個建議,以解困惑。一是根據《中醫藥條例》第161(5)(q)條註明,香港食衛局局長可以批准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豁免任何中藥材、中成藥或任何中藥業者的規限,建議特區政府加快處理註冊。
二是動用《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規定》,快速讓市民獲得救命所需的「連花清瘟」。疫情如此緊急,如果把規定用好,可以依照法例,使不同版本的「連花清瘟」可以盡快送達每一個基層市民的手中,讓廣大市民獲得急切需要的物品,才是重中之重,這既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也可緩解醫療系統的救治壓力。
筆者認為,當局現時要大力規管的地方,應是不良商家的炒賣行為,並非藥物版本。當前不良商家大發疫情財,「連花清瘟」價格連日攀升,上漲200%都不止,且上漲趨勢仍未停止,對基層市民來說購買也成為一筆不小的開支,政府是否應該快速完善相關法例,禁止商家對抗疫藥品的炒賣行為。當局要發揮程序的作用,也應當運用在正確的地方,並將用於沒收「連花清瘟」的人手安排去監管商家對藥品的不當炒賣行為。
總的來說,我們突然流通內地版「連花清瘟」,歸根結底是因為港版供不應求,香港防疫有這種內在需要。救命良方就在眼前,卻為何要用註冊程序劃地自限,致港人生命於不顧,促請當局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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