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祥:民間會社是港人自治不可或缺的一環

2022-07-05
陳國祥
台灣資深媒體人、 香港傳媒主筆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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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7月1日在香港的講話引起熱議,其核心主旨是「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與後續課題,他對於一國兩制的闡釋確有實質內涵可尋,比如關於香港的政制,他明白指出:「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履行職責,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行政與立法制衡的概念在中央政府不強調也不施行,在香港卻明文昭告,可見一國兩制是貨真價實的。那些從習的講話得出「一國兩制名存實亡」結論的説法不攻自破。

香港目前已落實「愛國者治港」政策,不少海內外人士認為,這是在搞「清一色」,排除異己,但習主席在講話中仍然揭示香港應該「包容共濟」、「求同存異」的理念,這也是體現民主精神的說法。問題是,「愛國者治港」如何在落實中央全面管治以及嚴密篩選公職人員的同時,沒有抹煞「包容」與「存異」的實質價值?

任何社會都存在異見,政治體系的民主性與穩定性的一大考驗,繫於決策體系能否有效整合異見,確實包容異議者,不將其視為敵對力量,而予以排斥甚至懲治。就此而言,在新的選制之下,香港特區政府完全落實這套民主精神確有難度,所以必須在政府體系之外力求補充,讓公民社會中的民間會社充分發揮功能,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與政策的決策過程。一方面博採眾議,提升政治體系涵納多元意見的機能;另一方面也可讓各專業、各立場的民眾都有參與感,避免疏離感的形成與擴散。

在西方社會科學中,civil society是重要的民主概念,一般將其譯為「公民社會」,但因為這裡的 society指的並不是指整個大「社會」,而是人民經由自由結社所形成的各種小團體; civil society 就是在憲法保障之下,民眾運用各種團體參與公共事務。所以,有人將其譯為「民間社會」,而其具體運作的主體則是「民間會社」。這應是比較精準的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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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民間會社在國安法施行之後出現一場大清洗,具有政治性目標的會社紛紛解散或者停止運作,包括民間人權陣線、六一二人道支援基金、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至於職工會聯盟、記者協會、監獄囚犯救援的團體(如石牆花)這類組織也都備受衝擊。這些被認為政治性明顯的會社,目前都不復能在公共領域中充分發揮獨立的專業功能,導致香港政治體系包容性格和涵納異見的機能趨於弱化。

習近平主席強調「求同存異」的必要性,實際上體現了在對待民間會社的政策與作為上,必須在憲法、基本法與國安法的保障以及規範之下,盡量鼓勵、尊重、包容與吸納,避免過度擴張對於國安法的詮釋,以免造成部分人法網恢恢的恐懼感,也避免扼殺了民間各方人士參與公共事務、實踐專業理想的渠道。

經過國安法的施行和新選制的運作,香港的社會秩序已經穩定下來,而奪取政權、顛覆政府、勾結外國勢力、煽動暴亂的政治紛擾與危機也得到控制。特區政府現在反而要去擔憂一些類型的民間會社被排斥在體系之外以後,政府決策的周延性、政府與民眾之間的一體感以及民眾對體制的認同感與向心力是否受到不利影響。

理想的政治體系應該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由於提供了多元參與的渠道,所以能展現生機煥發的朝氣,保有穩定而堅固的韌力。「浴火重生」後的香港既已在求同上跨進了一大步,今後宜在存異上展現開放與包容的胸襟,在結社自由上確確實實篤行踐履,以期民間會社能夠活躍生猛,元氣淋漓,與特區政府同心協力,將香港建設成為一個眾志成城的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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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區政府對於英國等國通過舉辦所謂「香港媒體自由」活動,肆意就香港特區保障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的情況大放厥詞和汙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及反對有不同海外機構和媒體就涉及黎智英的相關案件所採取的執法行動及法律程式,作出誤導言論和抹黑,認為有關言論是對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公然的政治干預」。

    楊莉珊  202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