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江南:中學生不參加升旗禮儀式觸犯法律嗎?
近日傳媒紛紛報道,荃灣聖芳濟中學14名學生在10月5日學校升旗禮儀式上,沒有返回到課室或操場集隊,學校因該14名學生不尊重升旗儀式的行為,觸犯校規,罰相關學生停課3天,允許學生上網課,學校即時將處罰措施通知教育局和家長。我認為學校的處理非常恰當而且合適。這一件看起來並不特別大的事情,卻引起社會上某些人的熱議,妄圖將此事與國安法進行不必要的聯繫,以此來製造一些恐慌,某些學生甚至接受某些傳媒採訪,為自己的錯誤行為進行辯解,更有甚者,將副校長的家庭信息進行網絡起底,嚴重侵犯了副校長的隱私,一件違反校規的校內事宜,卻發展到如此地步,簡直匪夷所思,提供副校長家庭信息的人及網絡發佈信息的人,卻已經違反了香港法律,筆者支持副校長盡快報警處理及向隱私專員投訴,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處罰。
這件事發生後,教育局提醒學校按相關指引處理並要求學校提交報告,以及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繫,提供適切的意見。學生已經返校學習,這停課3日的處罰並不算太重,而且不留記錄,不影響學生的升學。事情的發展往往超出多數人的預料:學生接受採訪,與副校長對質;副校長把「國安法」及「國旗及國徽條例」混淆,這本是校方知識層面的問題,需要教育局和學校必須盡快妥善解決。不能在和學生打交道的過程中再次混淆。
「國安法」在某些人的眼裡像個魔咒一樣,副校長的這句看似無意的話讓傳媒好像找到了寶藏,連續報道,採訪了幾位立法會議員和大律師,幾個立法會議員講法皆不相同,有的說處罰太重,有的說教育局應該對於國旗禮儀式給與明確指引,五法八門。也是在本週,明報刊登了一則漫畫,好像也是在影射這個學校並且有誤導社會之嫌,警務處也發信給「明報」,促其解釋。本來不該發生的事,卻接二連三的發生在這所學校。真是非常不應該。
為此,我查閱了「國旗及國徽條例」,與本次事件有點關係的就是4A及7A這兩條,條例如下:
4A參與或出席升國旗儀式的禮儀
舉行升國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與或出席該儀式的人當守的禮儀是:
(a) 面向國旗肅立
(b) 向國旗行注目禮或以適當方式向國旗敬禮(視乎情況所需而定);及
(c) 並無損害國旗尊嚴的行為
7A國旗及國徽教育
(1) 教育局局長須——
(a) 就將國旗及國徽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以教育學生——
(i) 國旗及國徽的歷史和精神
(ii) 國旗升掛及使用規範;及
(iii) 升國旗儀式當守得禮儀;及
(b) 就有關每日升掛國旗及每週舉行升國旗儀式的事宜,向學校發出指示。
………
筆者反覆查看「國旗及國徽條例」,確實如立法會議員鄧飛接受傳媒採訪的一樣,教育局需要發出指引,鄧飛議員為中學校長,從他的採訪中可以得知,教育局確實沒有發出任何指引,這是教育局的失職。荃芳濟中學按照本校校規處理是恰當的合適的,在不是當事人或當事學校的職員的情況下,去評論這件小事,讓傳媒連續報道,既困擾學生、家長,更困擾學校。甚至某些媒體放大副校長的一句違反國安法的話,進行大肆報道,更是不必,也不理想。
一件違反校規的小事,本來已經過去,學生也已返校上課,事後由於某些學生接受採訪,與副校長對質,立法會議員發表各種看法,引起不小的風波。
筆者撰寫此文,希望
1. 教育局盡快制定各種指引給學校
2. 學校對老師應該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的培訓和提升
3. 學生必須遵守校規、遵守法律和「國旗及國徽條例」
4. 對於不是當事人的政治人物,接受採訪需要了解清楚事實,不可妄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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