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漢服便是漢服 何以稱作「華服」?
本文探討的課題,早已不是新聞,只是近年以來,內地興起了一股穿着漢服的風潮後,坊間忽然湧現了所謂「華服」的新造詞,而這股風潮傳入香港後,便有弘揚傳統華夏文化的組織 (如:夫子會),透過定期舉辦所謂的「華服節」,以及向特區政府建議,將每年11月22日定為「全港華服日」,鼓勵港人乃至華人在每年節日及重大場合穿「華服」,以及在日常時間穿着「華服」工作生活。
及至上月舉行的香港花卉展覽,香港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長楊潤雄、副局長劉震及政治助理招文亮身穿一身漢服,為活動拍攝宣傳短片,傳媒亦為此進行報道,只是大家若有留意新聞的話,便會發現內地媒體多宣稱局長是穿漢服,而香港大部分媒體,則指局長穿「華服」。唯一在標題上稱局長穿着漢服的,是一個傳統建制媒體,但在報道出街後,竟聽聞有新聞界朋友指標題用漢服而不用「華服」,是在陷害局長云云。
作為一個訓詁學愛好者,眼見香港部分人硬要把漢服稱作「華服」,着實感到莫明其妙。漢服作為中文詞語,誕生已二千多年,本義是漢代時期的衣着服飾,如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的「遣策」竹簡,「楚服」跟「漢服」相對,蔡邕在《獨斷》中介紹「通天冠」時,則指「漢服受之,秦禮無文」。到了後來,漢服便有中原衣着服飾文化之衍生義,以區別於其他少數民族的服飾,如《新唐書》卷221,便曾記載吐蕃軍人穿上漢服,假扮成唐代鳳翔節度使邢君牙的兵丁,在吳山、寶雞一帶劫掠。
及至滿清入關之後,推行削髮易服政策,百姓紛紛改穿帶有滿族衣着特色的長衫、馬褂和旗袍,而這種衣着在洋服東漸開始,便被稱之為「唐裝」。可以說,傳統意義上的漢服,本來早已被遺忘,消失在大眾視野,如今坊間所稱的漢服,則是部分漢文化愛好者參考明代之前的歷史文獻後,揉合今人想像力,以及現代洋服造衣技術而製成的產物,所以才會出現十多年前的內地,有人穿上自製漢服,卻被他人誤會為穿上和服的新聞。
只是不知何時開始,這種今人復刻而成的漢服,便開始被人稱作「華服」。從訓詁的角度而言,「華」為「花」之本字,象花之形,後又加上部首的艸,及後產生有「華麗」之衍生義,古代中原又因其服飾華麗,於是將自身文明稱作「華夏」,華字逐漸成為傳統中國的代稱。然而,傳統中文裡只有「華冠麗服」此一成語,出自《紅樓夢》第三回,「華服」一詞並不見於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斷定,「華服」不過是今人在近十年發明的新造詞,當中的「華」字,相信不是指「花」或者「華麗」,而是當作中國的代稱,只是有一點需要注意,「華夏」與「中國」的意涵,其實一直隨着歷史的演變而不同,如在先秦時期,「中國」是指中原共主「天子」的管轄區域,「華夏」則是一眾分封諸侯的管轄範圍,秦統一六國後,「中國」和「華夏」變成同義詞,指作為「天子」的皇帝所管轄之區域。
時至今日,「中國」和「華夏」則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範圍。作為五十六個民族組成的多民族主權國家,「中華民族」乃是一種國族概念,古人的「華夷之辨」早已不適用。如此一來,所謂「華服」之「華」若是當今中國的代稱,其實質意涵究竟是甚麼?是指所有中國製造的服飾?是指全國各族人民所設計的原創服飾?是中國的傳統各族服飾?還是被某些人視為漢服的代稱呢?
如按第一種定義,「華服」便包含我國為外企代工的洋服,第二種則包括我國原創的洋服款式,第三種則包括所有少數民族服飾,而第四種則蘊含古代「華夷之辨」的意涵,只是到了現代,則有着宣揚大漢族主義之嫌疑,不符合我國現時主張的各族平等原則。正因如此,部分鼓吹穿着「華服」的香港本地組織,都傾向採用第三種乃至第二種定義,例如上文提到的夫子會,其「華服」的定義便包括漢服、旗袍、長衫,以及含有洋服元素的中山裝。
由是觀之,由於楊局長當日的穿着,是今人所復刻的中原傳統服飾,不論從傳統還是現代漢語的角度而言,稱作漢服才最準確。當然,稱作「華服」亦未尚不可,只是此新造詞的意涵至今並未統一。若是泛指國人由古至今的原創服飾,語意便略嫌曖昧,未能突顯局長當日的穿着特色,若有人直接視「華服」為漢服,則有宣稱大漢族主義之意味。是故,內地與部分媒體用上漢服一詞,本來便沒問題,硬是認為漢服應該稱作「華服」者,則純粹是庸人自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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