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劍諸:沒有填海就沒有香港

2017-02-09
李劍諸
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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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為一個高度開放的國際都會,訴求非常多元,在很多很多社會議題上難以達成共識。但有一個共識是橫跨政治光譜的:土地和住房的短缺是香港最迫切、市民最關注的社會問題,亟需解決。

日前,曾俊華在其競選特首的政綱中提出要為百分之六十的市民提供公營房屋,一石激起千層浪,房屋問題再次引起媒體熱議。本文無意多談“六成“是否可行,只想提出一個最關鍵的問題:土地從何而來?因為沒有這個前提,一切都是空談。

要地的方式無非有二,一是破舊立新(包括拆遷廠廈、舊區和開發棕地),二是對外擴張(包括開墾郊野和填海)。但以香港目前利益集團和訴求團體盤根錯節計,填海墾地是最具操作性的辦法。

沒有填海就沒有現代香港,這個說法絲毫不誇張。皇后像廣場、終審法院、啟德機場、港澳碼頭、修頓球場、崇光百貨、星光大道。這些承載著一代代香港人集體記憶的地標,全部都是在填海區蓋起來的。現在的新地標,包括號稱“門常開”的政府總部、國金中心、會展新翼無一不是填海要的地。沒有填海,也不會有赤蠟角國際機場、竹篙灣的迪士尼公園,九龍灣工貿區,以及上世紀七十年代被稱為“衛星城市”的大部分新市鎮。

回溯歷史,香港早在1842年,即香港開埠的第二年,就展開了第一次非正式填海工程。我們今日所見的西環、中環、灣仔至銅鑼灣,電車軌以北都是填出來的。香港迄今填海土地大約7000公頃,佔已開發土地面積的26%,容納了70%的寫字樓面積和27%的人口。

並非彈丸之地的香港才向大海要地。荷蘭早在13世紀就開始填海了。新加坡的填海面積剛好是香港的一倍,合共14000公頃,佔了其國土的20%。澳門也不簡單,從1863年開始填海,形成了青州、台山、黑沙環、新口岸和南灣的基本地貌,總面積足足增加了一倍。唯一與香港接壤的大陸城市深圳最為進取,近年來向大海發起“新圈地運動”。去年三月,深圳市領導表示將填海55平方公里,相當於一個半澳門。

作為中國最年輕城市之一的深圳,過去30年已經填海100平方公里,香港180多年才填76平方公里,在港人看來已經很激進了。但深圳覺得步子邁得還不夠大,說天津濱海新城一次填海200平方公里,“這才叫大手筆”。代表官方口徑的《深圳特區報》在2014年大篇幅介紹該市“四灣一河大戰略”,萬丈豪情躍然紙上:“前海要變曼哈頓,深圳灣變維多利亞港,大鵬灣成為澳洲的黃金海岸、大亞灣是邁阿密,深圳河打造成為巴黎的塞納河”。

當然,香港有自己的遊戲規則,政府不強勢,凡事講法治;郊野不可墾,棕地不能碰。但如果什麼都Say no,則土地何來?

對本港躋身國際大都會功不可沒的填海工程,近年來幾乎陷入停頓。2010年之後,香港真正在進行的填海工程只有港珠澳大橋的香港口岸一個,接下來的或者是香港機場第三跑道擴建。更奇怪的是,填海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成了僅次於開墾郊野公園的Taboo issue。

1980年代以前,幾乎沒有人反對填海,但九十年代中期,部分港人開始關注環保,更展開“保護維港”運動。香港主權回歸之後,反對填海的聲音更趨強烈。2004年1月9日,“保護海港協會”成功挑戰香港政府,在終審法院推翻灣仔北填海計劃。這是香港自1842年開埠以來關於填海的最為重要事件,可能對日後的填海官司帶來深遠影響。是次判決有三個原則:一、有迫切性及凌駕性的當前需要;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三,對海港的損害減至最低。

香港人口密度之高,全球罕見。以每平方公里人口計,倫敦、新加坡大約10000人,紐約是19700人,香港高達27300,可謂“逼到爆”。隨著寶貴時間的流逝,填海造地是否成了法院判詞中所說的“迫切性和凌駕性的當前需要”?是否構成“沒有其他可行方法”的選項?相信讀者諸君自有答案。

筆者翻閱了很多資料,社會上反對填海的理由大致是“破壞海洋生態”、“海港變窄令水流變急影響航行”、“影響海岸線的美觀”。但俗語有雲:“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記得2013年初,政府曾經就維港以外填海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共咨訊,時任發展局局長的陳茂波指出,填海雖有爭議,但卻是最有效的增加土地儲備的方法,而且“比開發新界便宜”。

亦曾擔任過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說過一句話:不要把填海妖魔化。善哉此言,對香港而言,填海在當下不是最好的選擇,卻是最不壞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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