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於:透過學劵制來提升自資院校的教研水平
記得好多年前,一位學術界的老前輩曾經如此形容教學與研究的關係:「一位研究出色的學者,教學不一定同樣出眾;但如果一位學者連研究都做不好,他/ 她的教學好極有限」。我本來覺得這個觀點十分苛刻,直至我在不同大專院校工作過後,才發覺老前輩這番說話是至理名言。
大專教學是一項以訊息不對等(information asymmetry)為基礎的活動,學生繳付高昂學費,其實難以判斷他們購買的知識與學習經驗是否質量並重,也不容易知道他們眼前講師或教授的教研水平到底如何。很多時候,一些教學經驗豐富但不求與時並進的大專教師,拿出過時理論,一樣講得頭頭是道。苦了學生,付出了時間金錢,所學的卻跟當下學術界以至當下社會狀況完全脫節,有準畢業生甚至難以憑課程所學來寫出一份似樣的研究方案去報讀研究院。這同時反映出,訊息不對等的情況令我們難以依賴學生反應去評估教學成效。到最後,教學成效的保證,還是要回到學者生產新知識的能力。
自特首宣布自資學士學位學劵制以來,儘管不少持份者為之欣喜,同時有很多意見指出,政府出資幫助學生、院校之餘,亦不得不正視各間自資院校教研能力良莠不齊的長久積弊。
正如筆者上一篇文章(由「自資院校」到「半資助院校」的重大轉向)提到,以往自資院教是純粹市場操作,政府或許不便過問太多。但推行學券制後,政府資助將佔各自資院校收入的一大部分(雖然直接受助對象是學生),政府就有責任督促各院校提升教研能力,好令公共資源用得其所。
在專上教育的領域,研究能力是教學成效的基本。隨著學券制推行,本來的自資院校操作上都變成了半資助院校,政府就需要同時提出一套針對自資院校的評核機制,確保當中的教研人員除了教學以外,也積極投入生產知識,精益求精。
舉例說,學術評審局可以以教資會對公立大學每六年進行的研究評核工作(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為藍本,就自資院校的情況設計類似的評核模型,要求自資院校的學者定期匯報研究發表(譬如是每三年一次),然後政府以評核結果為參考,每三年調整每間院校的學券金額。如此做法,整個學券制的總資助金額維持不變,但每間自資院校提升教研水平的動機則大幅上升,令學生得到更大裨益。就是退一萬步,每間院校的學券金額不用跟評核結果掛勾,純粹讓學生作為選校參考,提高資訊透明度,減輕訊息不對等對學生造成的風險,也是一件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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