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達: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
(大公報資料圖片)
反對派如果不反對,無異等於政治自殺!香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出爐,主要是在西九龍總站闢出部分範圍以租賃形式列作「內地口岸區」,容許內地人員執法,計劃以「三步走」的程序完成立法工作。民主派群起攻之,或抨擊為「割地」,或批評違反《基本法》,明言以任何可行方法力阻通過,並籌組「一地兩檢關注組」抗戰。
雖然林鄭月娥登場之後,與民主派曾經出現「蜜月期」,但正如筆者早前指出,這必定是短暫的。因為如果民主派早早妥協,接受「招安」,就會遭激進派狙擊,支持者拋棄,幾年後選戰票源流失。遇到「一地兩檢」這類涉及「中港矛盾」的議題,他們豈會放過?
泛民議員曾稱法律上可行
民主黨資深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代表「泛民會議」表達反對立場,形容「一地兩檢」為「荒謬中的荒謬」。他聲稱港府以《基本法》第20條,即香港可享有人大和人大常委會及中央授予的其他權力條文,削減本港司法管轄區、賦權內地執法人員來港執法,以實施一地兩檢,「降低香港自治」,「破壞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但同一個涂謹申,今年3月接受電台訪問時稱:「在西九站內實施『一地兩檢』,法律及技術上均可行,香港可將該處幾千呎土地撥歸內地政府,等於縮小香港領土範圍,此做法可避免牴觸基本法有關內地人員不能在港執法的條文。」
不理對錯,只論立場!身為律師的涂議員,當年為「劃地」獻計獻策,現在卻不惜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皆因政治需要,而不是法律問題。
民主黨元老李柱銘聲稱如果有人再搞佔領行動,特區政府是否可以提出把佔領地區出租給內地,然後讓公安來港執法?資深大律師吳靄儀更稱,「就算你不行近西九,有人要將你放在西九附近,你已經沒有保障了。」這些都是危言聳聽,製造恐慌,不值一駁。
「一地兩檢」並非什麼新鮮事物,全球有不少地方早已實施這一措施,深圳灣口岸就是一個成功例子。全國人大常委會2006年根據基本法第20條通過決定,授權把深圳灣口岸聯檢大樓部分地區劃為香港執法區域,並容許香港在「封閉式管理」的港方區域執法。立法會其後通過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條例》,作為實施「一地兩檢」的法律依據。
如今在西九實行「一地兩檢」,就是參照深圳灣口岸概念,只不過是「反過來」。
若無一地兩檢 高鐵變「廢鐵」
為什麼當年尊貴的議員,對「奪地」心安理得,不認為有什麼法律問題,如今則上綱上線,抨擊為「割地」?這分明是持雙重標準,說到底就是將「一地兩檢」政治化。其實,西九內地口岸區只佔用一些地下的空間,由特區政府租予內地使用,土地仍屬香港,根本不存在「割地」。
高鐵效能和效益只有「一地兩檢」方能得以最大程度發揮,如果「兩檢」不「一地」,將成為廢鐵、慢鐵,完全喪失意義。這是個淺顯的道理,加上民主派提出的法理依據大多薄弱,因此到目前為止,民意反對聲音並不大。
大律師公會如何表態是個關鍵。在港人心目中,這個法律專業團體具有一定的權威性。相信公會也不至於一邊倒,可能會提出一些疑慮。特區政府只要沉著應戰,要完成本地立法應該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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