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澄:曾俊華事件惹爭議 是時候檢討高官離任制度

2017-10-24
余海澄
公營機構公共事務顧問
 
AAA

john1.jpg
(大公報資料圖片)

在特首選舉敗選的曾俊華雖淡出官場,其曝光率與支持度卻與日俱增,可說是最受歡迎的政治人物。曾俊華退而不休,仍善用其影響力,幫助不同的社企如鑽的、黑暗中對話及導盲犬協會等非牟利組織義務宣傳,又在港台及商台「開咪」主持節目,更會在香港大學教書。前者的義務工作當然不會惹起事端,但後兩者的「工作」或多或少都涉及商業成份,實在有爭議之處。由於曾俊華表現不合作,政府在今次事件中選擇透過傳媒及公眾輿論,試圖迫使曾俊華合作,成效如何,路人皆見。筆者認為,在批評個別人士的態度之餘,政府更應該做的是檢討現行的申報制度。

以媒體施壓 可免則免

經過特首選舉一役,曾俊華的形象及公眾觀感大幅提升,媒體亦對他十分友善。縱使他在工作申報上表現不合作,惟媒體在報導事件中仍會對他稍為「手下留情」,更可能會間接替他辯護。作為市民,當然希望政府能夠為我們解決問題,而非借公眾的壓力,反過來幫助政府解決問題。政府在處理今次事件上,好像弄錯了主次,實在沒必要將事件帶去一個對曾俊華有利的「戰場」,讓曾俊華可以以弱者姿態,反擊政府,獲得更多的同情。誠然,在解決政府內部的問題時,以媒體施壓這個方法,應該盡量減少使用,以展現氣度。

申報機制多漏洞 應立即改善

根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政治任命官員於離職後一年內仍受限制,若然接受任何工作,都需要向「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委員會按《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須知》、《前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須知》審批。不過該《守則》卻存在兩大不何忽視的漏洞,其一是《守則》沒有為「工作」下明確的定義,究竟沒有受薪的是否「工作」,卻有爭議之處;其二是違反該《守則》是沒有後果的,只是「紙老虎」。

當年定下這套《守則》的原理是避免高官在離職後,到商業機構工作,造成利益輸送。現時各問責官員受聘於企業時,委員會均會就個別人士定下嚴謹的規定,限制他們參與某種工作。不過,曾俊華事件卻讓公眾認識現行制度的兩大漏洞,筆者奉勸政府與其花時間精力,透過傳媒迫使曾俊華合作,倒不如著手研究,修補制度的漏洞,反而會獲得更多市民的支持。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
  • 最近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即將會成立非牟利組織幫助年輕人開展初創企業,並命名為「薯片叔叔合作社」,用上西班牙語 Esperanza,代表著希望。這個概念非常之好,憑著他的影響力和募款能力,相信在年內就能找到足夠的資金去開始工作。

    郭金鋒  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