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蘭小子:巴士專營權在港島

2017-11-15
利蘭小子
八十後巴士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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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創建收購城巴後,城巴和新巴的車隊曾多次「左手交右手」。圖中編號2302的城巴曾於新巴服役。 

若你不是巴士愛好者,或許不會留意到新巴和城巴近日的車務調動,有多輛原本屬於城巴的雙層空調巴士換上白色和橙色的車身色彩,轉到新巴營運。無非,城巴和新巴同屬同一集團,將巴士「左手交右手」的做法本來沒甚麼討論價值,但港府當年在港島批出兩個專營權,是否已失去了當初的意義呢? 

現時城巴和新巴均在港島區擁有專營權。這是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當時擁有港島唯一專營權的中巴,因為服務質素為人詬病,港府於是將二十六條中巴路線交予城巴營運,誕生港島第二個專營權,希望透過競爭逼使中巴改善服務。不過港府的如意算盤未能打響,中巴的專營權最終在1998年終止,並交予新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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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於新界及九龍的專營權於九十年代由「獨有」改為「非獨有」。來往沙田和將軍澳兩個新界新市鎮的路線798由新巴營運。 

在此初期,城巴和新巴一直維持競爭關係。但到了千禧年代初,擁有新巴的新創建集團同時全面收購城巴,兩巴的激烈競爭終告結束。目前兩巴使用共同車廠,並合併資源管理,同時重組路線和提供多項聯合轉乘優惠。 

無疑,增設轉乘優惠對乘客來說確實是好事。但退一步想,當兩巴仍是競爭關係時,確實態度積極,各自開辦多條服務範圍相近的路線,並大幅加密班次爭取客源。其中往來堅尼地城至北角一段,當時城巴10號更以低廉票價與新巴18號爭一日長短。在這競爭紛圍下,乘客往往是贏家。港島的巴士乘客又會想要哪種服務?是過去兩家公司的競爭,還是合併後的路線重組和轉乘優惠呢? 

事實上,隨著運輸署過去逐步將巴士公司的地區專營權由「獨有」改為「非獨有」,又用路線專營權取代地區專營權,似乎是要開放公共巴士服務市場予更多營辦商,營造鼓勵競爭的環境。不過,本港是全球少數沒有公營公共巴士服務的城市,巴士公司都是按照政府規例提供服務的私營機構,其營運方式始終某程度上是由市場決定。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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