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知遇之恩與品格垂範 —— 憶魯平同志
魯平同志是我們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老領導。他是中央制定收回香港、澳門有關方針政策過程的重要參與者,是港澳回歸籌備工作的主要操盤手,也是我進入港澳工作領域的引路人。
人生際遇的確有許多偶然。1985年10月前後,我即將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班主任陰家寶老師告訴我,他與系領導和刑法教研室的幾位老師商量後,初定讓我留校任教,並表示留校後可以接著讀博士研究生。這是許多同學所期望的。我當時少不更事,總覺得自己從一個校門到另一個校門的經歷太單一,想換一個環境,去外面的世界闖闖,便婉拒了老師們的一番好意。隨後我開始尋找工作單位。考慮到志趣和專業對口等因素,我聯繋的第一家單位是中紀委,並去官園中紀委大院找了已分配在那裡工作的大學同學,對方了解後告訴我中紀委當時還沒有從應屆畢業研究生中招錄的計劃。到了次年2月,一天傍晚,我在宿舍床頭的小台燈下翻閱當天的《人民日報》,第4版中間豆腐塊大的一則新聞報道吸引了我,標題是《魯平率領的法律專家小組結束在香港的工作後離港》,文中講到了這個法律專家小組在香港的一個月內大小座談會開了上百次。我頓時腦海中閃過一念:香港回歸準備工作如此緊鑼密鼓,肯定需要大量人手,特別是法律專業的畢業生。於是,我立即給魯平同志寫了一封求職自薦信,並附上自己發表過的幾篇文章目錄,以平信的方式寄出。
大約隔了不到兩周,一天下午,陰家寶老師興沖沖地到宿舍找我,說國務院港澳辦幹部處的一位女同志剛剛到學校來了解我的情況,找他談了話。他復述了與對方交流的過程,講到如何“狠狠地”把我誇了一通,包括誇讚我的“少年老成”。再過了個把月,之前到學校考察我的李春華同志通知我到港澳辦見面。當時的港澳辦已從北新橋三條王大人胡同的小院落搬到了永定路東街的一幢四層灰色磚樓內,門口不掛任何牌子,很不顯眼。我走進傳達室旁邊的小房間內,見到了戴著黑框眼鏡、形象斯文的徐澤同志。他與我交談了十幾分鐘,算是對我的面試。大約5月份,我得到錄用通知。這一年是港澳辦第一次在北京的高校中招收畢業生,辦機關一下子招收了10名,辦屬港澳研究所也招收了10多人。由於我聯繋工作單位比較晚,變成港澳辦當年招錄的最後一名畢業生。
後來我從李春華同志和許崇德老師口中又獲知了我被錄用的一些細節。許崇德老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教授,著名的憲法學專家。他從1985年7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立起已開始以委員和法律專家的身份參加起草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那時與魯平同志已比較熟。魯平同志在收到我的求職信後,一邊廂布置港澳辦幹部處按組織程序進行考察,另一邊廂又委托許崇德老師回人大法律系幫助了解我的情況。許老師此前並不認識我,他到系辦公室向幾位老師略作打聽之後,就回稟魯平同志,為我說了一番好話。沒想到魯平同志突然問道:小夥子長得怎麼樣?許老師隨口應了一句:長得挺精神的!這一段故事後來許老師曾多次繪聲繪色地與我聊起,我們都忍俊不住。他的這句“美麗的謊言”,完全是“護犢”心切,是老師愛護學生的一種本能反應啊!由於工作關係,我後來與許崇德老師以及“四大護法”中的另外三位——肖蔚雲、吳建璠、邵天任教授來往都比較多,時常向他們討教,而與我們刑法專業的高銘暄、王作富兩位導師反而往來很少,以致香港有的媒體誤以為我是許崇德老師的門下弟子。
1987年8月22日,新任的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魯平(前右)在香港基本法草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圖:中新社)
工作去向確定後,我有一段時間比較多地待在學校圖書館裡查閱涉港澳的書刊。所看過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本書是香港《快報》記者曾慧燕小姐所著的《在北京的日日夜夜——中英談判的我見我聞》。這本書寫的很有趣味,不僅記錄了記者追蹤中英談判的過程和花絮,而且介紹了許多相關的人和事。在寫到當時任港澳辦秘書長兼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的魯平同志時,書裡有這樣一些描述:他反應敏捷,對香港情況掌握準確,令接觸過他的人都同聲讚好。書中還引述了有的香港人士所講的一句份量很重的評語:“魯平是香港人信心的保證。”這句話當時就讓我為之震動,我隱約感覺到魯平同志在香港人心目中的形象和聲望超乎尋常,也使我對這位未來的上司在未曾謀面之前已心存敬意。
我進港澳辦後被分配在一司一處。這個處主要負責香港情況的綜合調研,並配合由外交部主導的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有關談判工作,張良棟同志任副處長,主持全處工作。一司二處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徐澤同志是主持工作的副處長。這兩塊工作都是魯平同志主抓的重點。入辦頭兩個星期,我們主要是接受以了解港澳基本情況和中央對港澳方針政策為主的入門教育。當時主持港澳辦日常工作的是李後副主任,他是一位在抗日戰爭期間擔任過山東《大眾日報》記者的“老革命”。我至今仍記得他在與我們這批新入辦同志座談時滿懷深情地講過的一番話:你們能參與香港、澳門回歸的有關工作是很幸運的。當你年老的時候,你可以自豪地對你的孫子說,爺爺當年曾經參與過收回香港、澳門,曾經為洗刷百年國恥盡了力。人生只要能為國家、為民族做這樣一件有意義的事情,你就可以終生無憾了。這番話讓我們這些剛出校門的年輕學子頓時熱血沸騰。我所在的一司司長鄭偉榮同志在香港出生和長大,曾經擔任過廖承志同志的秘書。他向我們介紹中央對港澳的方針政策時,開口就是一個設問句:“‘一國兩制’是個什麼概念呢?”然後娓娓道來。這種語言風格與我們在課堂裡聽慣的教學語言大異其趣,也讓我一時倍感新鮮。
我第一次見到魯平同志是上班半個月左右的時候。他當時是從二層的辦公室到我們司所在的四層頂樓交代工作,順便讓李春華同志帶領他見見我們這批新人。出現在我們面前的魯平同志身材高大,滿頭銀髪,前額寬大而高聳,戴著一副老式眼鏡,儒雅中透著不凡氣度。那天他穿著一件敞領短袖。在逐個和大家握手寒暄後,他就離開了。
1995年3月7日上午,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到人大廣東代表團駐地,向港澳代表介紹預委會工作時,被眾記者圍困當中(圖:中新社)
參加工作初期的幾件小事,讓我能切身感受到魯平同志對我們這些“港澳新兵”的悉心培養。那時我們幾乎每天都花不短的時間看香港報紙和雜誌。有一天我看到英文版《遠東經濟評論》中有一篇文章,內容是如何理解和界定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的含義。這是在中英聯合聲明中寫到的一句話,對這句話如何在基本法中具體加以規定,當時香港社會出現了爭議。該文的作者是時任該雜誌記者、後來成為立法會議員和民主黨主席的劉慧卿。我把這篇文章翻譯成中文後,處、司領導把譯文報送魯平同志,魯平同志可能覺得有關觀點值得注意或重視,批示編印成港澳辦《簡報》上報中央領導同志。當時這類簡報還是用油墨打印機打印,每年編寫的期數並不多,自己從中受到鼓勵。還有一次,我在辦理公文過程中對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磋商的有關議題提出了一點不同意見,魯平同志看到後認為問題抓得比較準,打電話叫我到他辦公室去面談。他說他以前也看到過介紹這個問題的書籍,邊說邊起身走到書櫃前查找。他說的是80年代初由上海譯文出版社最早翻譯的一套叢書,專門系統介紹香港各方面情況和制度。他從中抽出一本,費了好長時間翻閱,直到核對了有關內容為止。1988年春,我和劉強同志作為港澳辦第一批先遣人員,被派駐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下設的國際權利和義務專家小組工作,在跑馬地旁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內辦公,並在同年7月1日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處成立後轉入該處工作。不久,李後、魯平同志率領部分內地起草委員和秘書處工作人員到香港徵詢社會各界對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的意見,我去看望魯平同志時順便帶了一份報告,主要是建議港澳辦駐港書報信息組應把香港各電視台涉及香港基本法起草、中央領導和港澳辦負責人有關活動的報道及時錄製下來送回北京,並建立音像資料庫。當時還沒有互聯網,在北京也看不到無線、亞視等電視台的節目。當天晚上劉振新秘書通知我去取報告,只見魯平同志在報告上作了一行眉批:“這意見很好!”我當時的感覺是,雖然我們遠在香港,但與辦領導還是隔得很近。
當然,魯平同志對我們的關心也不只是體現在表揚和鼓勵上。大約是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結束後,委員、工作人員和部分嘉賓在有“巧克力大廈”之稱的建外大街中信大廈頂層聚餐,餐前有一個酒會,大家在一起邊喝飲料邊交談。我是第一次出席這類聚會,到場以後要了一杯咖啡,加進伴侶、方糖,用咖啡匙攪拌一通後,端起來就喝,匙子還在杯中。沒想到魯平同志居然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到了我的這一舉動。他走過來,輕聲地對我說:“咖啡匙是專門用來攪拌咖啡的,攪拌好之後,要先把匙子取出來,擺放在手托的小碟子上,不能舀著喝,也不能把匙子放在杯中一起端著喝。”我當時意識到自己出了洋相,真有點無地自容。自己確實欠缺系統的外事禮儀培訓。魯平同志對年輕幹部的觀察和提醒可謂細緻入微。
在年輕幹部的選拔任用方面,魯平同志很有魄力。與我同一批進入港澳辦的張榮順同志,由於在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處內工作表現突出,1988年提升為副處長時年僅25歲,在中央國家機關中屈指可數。1994年我晉升處長時由於任副處長時間尚不滿兩年,有的同志提出質疑,也是由於魯平同志堅持,促成了這一次破格提拔。
在許多香港人記憶中,魯平同志的形象是與“白頭翁”、“性情中人”聯在一起的。“白頭翁”是港人因為他的滿頭銀絲而取的綽號,而“性情中人”則與他有兩次當著香港記者鏡頭發火的場景有關。一次是在1990年12月,針對港英政府事先未經磋商而突然宣布耗資1,270億港元興建新機場等“玫瑰園計劃”項目,魯平同志憂心忡忡,擔心港英政府撤退前大撒金錢,給特區政府留下的財政儲備太少,在回答記者有關提問時,連珠炮地追問三句︰“全都花光了,你說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另一次是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1992年到任後不久,因為拋出急劇推進香港直選進程的政改方案而引起軒然大波,並在到京會談後拒不接受中方意見,魯平同志在雙方不歡而散後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怒斥彭定康是“千古罪人”。我覺得,這兩個例子不僅顯露出魯平同志性子急的性格特點,而且折射出魯平同志可貴的政治品格。
1997年5月7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在北京會見“香港明天更好基金會”邀請的美國新聞訪華團(圖:中新社)
魯平同志最突出的政治品格,就是原則性強。這是我在他領導下工作的十多年裡感受至為深刻的。
魯平同志的這一品格,與英方打交道的過程中,表現為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堅守原則底線,敢於鬥爭。他是那種在談判桌上讓對手既懼且服的人。1991年5月,魯平同志與英國首相梅傑的政治顧問、原駐華大使柯利達就簽訂香港新機場諒解備忘錄進行談判。當時英方在新機場建設問題上有求於中方,即只有得到中國政府的承諾才能解決從銀行融資問題。這個談判本身是中方抓住對方這一軟肋爭取而來的。從外交大局考慮,中央還決定要借此契機促使英國首相梅傑到北京出席備忘錄正式簽署儀式,以打破西方國家領導人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後不訪華的僵局。為此,在備忘錄草案中專門寫了一條,就是該備忘錄要經兩國政府首腦在北京簽署才能生效。等到備忘錄即將草簽時,柯利達突然出爾反爾,否認自己曾經說過可考慮梅傑首相到北京來簽署的話,並拍桌子叫板。魯平同志也拍案而起,疾言厲色地責問對方:“我要不要把記錄拿出來給你看?你還想不想談?如果你不想談的話,現在就請你回去。”魯平同志說,他當時已摸準了對方的心理,柯利達是不會功虧一簣、空手而回的。果然柯利達一見魯平同志態度這麼強硬,馬上軟了下來,向魯平同志道歉,並提出能不能採取另外一個變通的辦法,由兩國政府的首腦到歐洲某個第三國去簽署這一備忘錄,再次遭到魯平同志的斷然拒絕。最後柯利達表示要請示首相本人,並走出釣魚台國賓館的小樓,隔了好一會兒才回來說,已打電話請示過梅傑首相,首相本人同意到北京來簽署。魯平同志曾經和我們笑談這個情節,說天知道他有沒有真的與梅傑首相通電話,也可能壓根兒沒有通。當時參與談判的陳佐洱同志還對我們講到一個情節:備忘錄草簽後開香檳酒慶祝,柯利達這時仍顯示出他的紳士風度,主動地向魯平同志敬酒,並稱讚魯平同志是“中國利益最好的捍衛者”。
2007年6月6日上午,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時任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主任高祀仁與國務院前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魯平出席會議(圖:中新社)
對於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在香港過渡期所起的作用,魯平同志認為是破壞性的。魯平同志講彭定康強推政改方案,就是要“民主防共”,在香港與內地之間搞絕緣,並用民意壓中央。這些話一語道破、一針見血。在彭定康到北京推銷他的政改方案時,他的如意算盤是以已提出方案的既成事實迫使中方接受,表示中方只可在他的方案基礎上提一點反建議。魯平同志判斷彭本人事先並不知道中英兩國外長曾就有關選舉安排通過七封信件達成諒解的內情,在談判桌上突然亮出這張牌,給了彭定康一個下馬威。在隨後的記者招待會上,魯平同志公開講明對政改方案的“三違反”定性,明確指出它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基本法,違反中英兩國外長達成的有關協議,從而推翻了原來雙方設計的“直通車”方案,破壞了順利交接和平穩過渡。1993年4月至11月,由外交部副部長姜恩柱和英國駐華大使麥若彬主持、港澳辦王鳳超司長等參與,中英雙方圍繞1994年至1995年的有關選舉安排持續進行了17輪會談,魯平同志是這場會談的實際指揮者,重大問題向錢其琛副總理請示報告。當時我所在的香港政務司的王鳳超司長是參與會談的中方主要成員,衛陵彥同志和我提供有關工作協助。談判歸於破裂是意料之中的。1994年6月香港立法局以一票之差通過彭定康政改方案相關立法的當天,魯平同志指示我起草國務院港澳辦的聲明。該聲明嚴正宣告中方立場,指出港英最後一屆立法局、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區議會作為英國管治香港的政治體制架構的組成部分,任期於1997年6月30日終止,其議員不能過渡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和區域組織的議員。同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鄭耀棠等32名全國人大代表所提議案,作出了確認上述內容的決定。這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基本法通過後作出的第一個與基本法實施有關的決定。
魯平同志的這種品格,與香港各界人士交流時,表現為觀點鮮明,態度堅決,引導有力。他是那種既注重廣泛聽取別人的意見又不為別人左右的人。魯平同志幾乎每周都要會見多批香港各界人士,忙不開的時候連早餐都排上。來訪談的客人中,大多是客觀反映香港社會情況包括各種憂慮的,也有的則是試圖來影響中央決策的,甚至是充當港英當局說客的。我經常為魯平同志會見客人做記錄。他與香港客人交談時,通常是先聽他們說什麼,一弄清楚他們的意圖,馬上明確告訴對方所講的情況準確不準確,所談的意見對還是不對,所提的建議可取還是不可取,直截了當,不講太多客套話,也從不含含糊糊。魯平同志平常待人接物都是謙謙君子的風格,對香港朋友更是非常尊重、客氣,但在早期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會議和後期的預委會、籌委會等各類會議上,我都曾目睹魯平同志為了堅持原則而與港方委員激辯的場面,這種辯論有時甚至到了不留情面的程度。我第一次作為工作人員參加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會議,是在1987年5月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的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當時委員們討論到基本法草案中關於“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需辦理批准手續”的條款,有些港方委員提出不同意見,認為出入境管理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應把內地居民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審批權交給香港特區政府,並建議將該款的後半句改為“需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香港委員一個接一個發言,眼看這一看法有漸成共識之勢,魯平同志急了。在查濟民委員講完相同的意見後,魯平同志馬上口氣強烈地表示:這個絕對不行!他說,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寫明,對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特別行政區將按現在實行的辦法管理,也就是憑內地公安部門簽發的通行證即可進入香港,不需要港英政府批准。而且,每天都有大量內地居民進入香港,在操作上也只能主要靠中央來控制,如果把批准權完全交給香港方面,實際上也是很難保證做到有效控制的。看到查老還要爭辯,魯平同志還加上一句:即使按照三個不平等條約,港英政府也從來無權禁止內地居民進出香港!魯平同志講這句話的時候聲音很大,而且是一種不容置疑的口吻。查老是香港知名實業家,是鄧小平同志就香港前途問題最早諮詢意見的香港人士之一,德高望重,我當時很擔心這樣的爭吵會讓查老沒面子,影響相互關係。後來的事實證明我的擔心是多餘的,查老與魯平同志一直保持非常親密的關係,也可以說港澳辦所有與查老接觸過的同志都非常敬重他。但也正是因為魯平同志在這次討論中據理力爭產生了一錘定音的效果,使這個講起來各有道理的問題再沒有引發大的爭議。最後定稿的基本法22條第4款前一句用的就是原來確定的寫法,只是後來採納各方面的意見增加了後一句,即“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士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
魯平同志的這種品格,在內部討論問題和作出決策的過程中,表現為敢於堅持己見,勇於擔當。他是那種既堅決貫徹執行中央決策意圖又恪盡職守、敢提意見、敢拿主意的人。在基本法起草和預委會、籌委會工作階段,都曾處理過許多重大而敏感的問題,魯平同志及其領導的港澳辦要為中央當參謀,提建議,有時也要承受因為與有關部門內部意見難以協調一致帶來的壓力,並及時向中央請示報告。彭定康執意推行“三違反”政改方案導致“直通車”安排斷裂後,中央及時提出了“另起爐灶”、“以我為主、兩手準備”等工作方針。按照這一方針採取的第一個重大舉措,是根據香港社會人士的建議,在1996年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之前先組建一個工作機構,及早開展相關籌備工作。這就是1993年7月成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當時我們就議論,這個名稱長達32個字,可能是世界上最長的一個機構名稱,但由於一環套一環,無法在文字上再作精簡。後來我們把這個機構簡稱為預委會。預委會的設立打了一個主動仗,為我們從容開展籌備特別行政區的工作贏得了兩年多的寶貴時間。我當時在預委會秘書處負責文件起草工作,並負責為肖蔚雲教授和梁振英先生共同擔任組長的政務專題小組提供輔助工作。第二個重大舉措,是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圍繞臨時立法會的設立問題,中央有關部門內部出現了意見分歧。反對設立臨時立法會的觀點認為,基本法沒有相應規定,設立這一機構缺乏法律依據。但魯平同志等港澳辦的領導同志和新華社香港分社的領導同志反復研究後均認為,採取這一舉措確有必要,因為在1997年6月30日前就有許多事項是為確保香港平穩過渡必須完成的,尤其是有些法律在1997年7月1日零時就必不可少,需要作出類似於歷史上其他國家曾經出現過的“午夜立法”安排。只有成立臨時立法會,才能適應這種實際需要,從而確保特別行政區成立伊始就能順利有效運作。而且,由於全國人大1990年的有關決定已授權籌委會負責籌備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由籌委會決定設立臨時立法會並在1997年7月1日前開始工作,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同志對這件事引發的爭議高度重視,作了非常明確的指示。魯平同志隨即在港澳辦辦公會上組織了傳達學習。臨時立法會可以說是在內外一片爭議聲中成立的,由於港英政府的抗拒,回歸前它只能在深圳開會和運作。但如果沒有它,香港的過渡一定沒有那麼順利、平穩。
魯平同志是國務院港澳辦的第三任主任,對於以國家領導人身份兼任的第一任主任廖承志同志和第二任主任姬鵬飛同志,魯平同志非常敬佩。尤其對廖承志同志,魯平同志晚年曾多次深情地講到他的歷史功績,講他的思想如何解放,講他有怎樣的胸襟和氣魄。港澳辦的老同事對辦領導都以“同志”相稱,惟獨對廖承志同志,大家都尊稱為“廖公”。魯平同志說,在“一國兩制”方針形成的過程中,廖公起了很大的作用,首先是他下了決心,大膽提出有關建議和方案,然後由小平同志拍板。也許是有感於後來協調處理港澳有關問題的艱難,魯平同志多次感慨地說,廖公去世得太早了,很可惜。如果他能長壽幾年,以他的威信和影響力,也許很多問題會解決得更順利一些。
1997年7月6日,也就是香港回歸後的第5天,魯平同志退休。後來他擔任了一屆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有些媒體因此點評說,魯平同志是“黯然退場”。其實,魯平同志對此是早有思想準備的。他多次說,自己已是超期服役。魯平同志退休之後,我多次到他北京或珠海的家中去看望,有時受廖暉同志或王光亞同志委托去向他通報中央有關決策精神或徵詢他對港澳工作的意見。每每聊到香港近況,都能感受到他對香港“愛之深、責之切”的情感。他病重期間,我在香港中聯辦工作,曾借回北京出差之機到醫院看望過三次。我們聊的最後一個話題就是2015年的行政長官普選法案能否在立法會獲得通過的問題。在此之前,當我們多次談到香港回歸歷程中的許多往事特別是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過程中的一些插曲時,他總是非常感慨。他說,我這個人就是憑良心、憑黨性做事,不考慮那麼多。對於魯平同志這些感慨的個中緣由,相信只有他本人最清楚。
談起“一國兩制”鲁平思路清晰、滔滔不绝
在魯平同志90冥壽之際提筆寫這篇文章,我內心湧動著感恩的情愫。是魯平同志的知遇之恩,把我引進了一個始料未及、富有意義而又充滿挑戰的工作領域,開啟了我人生的事業之門;在魯平同志領導下全辦上下圍繞香港回歸緊張忙碌的日日夜夜,如同激情燃燒的歲月,已成為港澳辦同事們彌足珍貴的集體回憶;魯平同志做人、做事和為官的品格也已經對我們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由於年齡和職級上的差距,我與魯平同志交心並不多,對他內心世界的了解是有限的,但我深信他是一位原則性很強的領導幹部,是為了恪守做人準則和黨性原則而不計較個人進退得失、不趨炎附勢、不趨利避害的“官場中人”。我想,從屈原在《離騷》中慨歎“亦余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未悔”,到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從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表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和“先憂後樂”的心境,到林則徐虎門銷煙後被謫新疆伊犁途中吟誦“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名句,其實古往今來,中國士大夫群體或者從政者中,從不欠缺這種精神品格或曰風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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