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支持推行「出租未補價資助房屋」措施
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會促成房協試行讓其轄下的資助出售房屋業主,將未補價的單位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給有需要的家庭。房協主席鄔滿海提出,計劃最快於今年第三季推出,對象主要是輪候公屋兩至三年的家庭。
目前雖未有相關的計劃細節,但筆者認為措施方向是值得支持的。房協轄下約有1.5萬個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若能釋放作出租,若有一至兩成單位,市場上便會多出1,500至3,000個出租單位,增加了市場上的租盤,而這類單位的居住環境比“劏房”的為佳,若然租金低於市價,將造成一定的競爭性,反過來會影響“劏房”的租金水平,對於輪候公屋的家庭來說,會帶來正面的影響。
據悉,計劃的出租對象主要為已輪候公屋兩至三年的家庭,構想的主要考慮點,在於有關家庭租住單位約兩年後,基本輪候時間已達4至5年,較接近目前房委會輪候公屋的平均時間,即4.7年,與公屋“上樓”的安排較接近,對於輪候家庭來說是恰當的做法。另一方面,筆者認為在租住面積上,房協應作出規限。房委會目前編配公屋單位的基本標準,是每人不少於7平方米,在這類未補價單位的租務安排上,也應該考慮到相關的標準,否則無助改善居住環境。而除了一般家庭外,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公屋的宗數已高達13萬,計劃不應排除單身人士的需要;再者,房委會就非長者單身人士實施了配額及計分制,單身人士上樓遙遙無期,若容許單身人士參與計劃,相信亦能紓緩單身人士、青年人的住屋需要。
租金水平是另一個關注點。筆者不建議在租金上作出規限,因計劃的對象主要是輪候公屋的人士,已符合一定的入息限額,負擔能力其實並不高,加上租客再有一定的年期規限,租金水平估計與市價有折讓,否則缺乏吸引力。而且,若過多規限,也可能會影響業主出租的意欲,大大減低計劃的成效。
政府先行促成房協推出計劃,先試先行,隨後應著手研究擴展至房委會轄下的資助出售房屋。目前未補價的居屋連同「租置計劃」的單位,合共38萬間,房委會佔最大的持份者,數量相當可觀;不同的是,房委會受到《房屋條例》的規管,在法例上不容許未補價單位放租,將來涉及修例的討論及審議。若借助房協的成功經驗,爭取將來說服立法會支持的籌碼就會更多。
在目前公營房屋供應短缺,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延長的情況下,加大推出過渡性房屋措施是正確的做法,對於計劃,筆者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