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頌雄:天橋17億 你說該不該?
近日立法會正在審議於元朗市中心明渠上興建長度約為540米的行人天橋,由北至南連接朗屏西鐵站至安寧路、元朗大馬路及教育路一帶,有關爭議主要點在於造價問題,有人質疑造價17億是否值得。事實上,天橋應不應該建,是民生問題;工程設計問題,是公共理財問題,還是一個政治問題呢?
亟需解決元朗車多路窄問題
元朗大馬路一帶設計和規劃,是源自四、五十年前的鄉郊發展時低人口密度、低交通流量交通需求所遺留下來的產物。時事勢易,現時元朗已有55萬人口,還未計算其他本港地區內外包括從內地到訪的人流,再加上輕鐵佔用了大馬路近一半的路面,所以元朗大馬路是出了名人多、車多、路窄,經常導致人車爭路、險象環生。而且兩旁行人路也沒有任何可供擴闊的空間,實在是元朗其中一個老、大、難問題。可想而知,於明渠上興建行人天橋是地區的訴求和共識,對於興建天橋的討論至今已十年,地區人士可謂望穿秋水。
元朗區議會為解決問題,於2009年成立「改善元朗市行人環境工作小組」提出各種紓緩路面擠擁問題的方案,筆者作為該工作小組的主席,除了區議會內的討論外,當時曾多次舉行公開的地區諮詢會和工作坊,通過凝聚地區智慧,列出重點問題,提出大大小小的改善建議,較小規模的改善工程已於數年內陸續完成,其中的重點大型工程,就是建議於明渠上興建大型行人天橋,貫通朗屏西鐵至大馬路及教育路一帶,當時還建議延伸至馬棠路。不過,政府以人流不足的理由沒有採納這一段天橋延伸的建議。
「Plan B」不便長者且費時失事
從民生角度來看,天橋興建後,預計高峰期每小時人流約為11,000人,附近地面的人流減少三分一,不但將大大減輕地面的人流壓力,也大大縮短了行人的步行時間和距離。如果民生需求明確,那麽哪個工程方案更好呢?曾經有專業團體提出較平價的方案,五個設計規劃類學會(註:沒有工程師學會在內)提出的「Plan B」,並於2014年在區議會進行了詳細的討論。「Plan B」方案是一個斷斷續續的天橋系統,行人由朗屏西鐵至教育路須要五次的上上落落,一般人也覺不便,更不好說是長者和使用輪椅人士。而且,考慮到把原方案推倒重來,時間又要花多幾年,費時失事更可能導致成本上升,這都是區議會反對「Plan B」的主要理由。
當時除了四位泛民議員傾向支持「Plan B」外,絕大多數議員都贊成政府的原方案(詳見2014年7月24日及2015年7月23日區議會會議記錄),主要原因是原方案的通達性遠較「Plan B」的更直接更方便。至於有批評認為原方案阻礙視線和風氣流通,其實這有誇大問題之嫌,區議會參與設計時,正是很關注保留明渠作為區內通風走廊和兼容日後明渠活化計劃(類似首爾的清溪川),而事實上明渠闊30米,天橋只闊6米,天橋的現方案已充份平衡地考慮通達性、空氣流通和景觀等各因素。
很多人都問我17億的天橋貴不貴?值不值?與其評論貴與不貴,我更重視的是值與不值,居民是否真受惠,我的三個標準是:其一是問題有否迫切性?其二是否有可能而較便宜的替代方案?其三是原方案能否進一步節約成本?第一個問題我在上一段已詳述不再重複。第二個問題,「Plan B」的估價約為九億,先不好說這造價還未包括地面的一些工程和可能面對的技術困難,「Plan B」九億元只是興建180米的天橋,而且通達性和疏導人流效益大降,不論是每一米長度的造價還是整體效益,都不如原方案。筆者認為,如果花上十七億元興建540米天橋可能在觀感上予人昂貴之感,那麼用九億元起一條功能效益減半、總長180米而斷斷續續的天橋,更是猶如「倒錢落海」般的不堪設想,街坊對社區設施向來重視便利舒坦,因而可見「Plan B」並非一個切實可行的「真選項」。
拖延恐令造價再上漲
對於第三個問題,我作為立法會議員,當然要為公共財政把關。天橋造價的問題,除了客觀地理因素,政府也有一定責任,由09年地區諮詢至今,共識早已達成,為何仍要等待十年才展開工程?時間即是金錢,建造成本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長,政府部門行政效率低下已令工程拖延了數年,導致浪費好幾億元公帑,故如今更不能再拖再拖,幾年後造價只會更貴。我在立法會多番追問政府,撇開那直接導致打樁成本上升的溶洞問題,在不影響大設計的情況下,能否有其他技術方案或新技術,可以節省部份成本,而這個也應體現在工程招標評分上。香港近年很多公共工程造價飊升,嚴控造價是有必要的,例如要檢討筆者認為間接導致工程費用高昂的顧問公司制度等等。事實上,社會大眾想改善民生和環境,我們不可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在此寄語某些反對派政客不要由批評政府是守財奴,而變到自己忽然守財奴上身,妄圖推倒重來,這不也是很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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