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浩霆:權力及特權法 不應淪為無牙老虎

2018-07-05
朱浩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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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工程醜聞接二連三,令人心寒。我們一直引以為傲的基建及鐵路系統質量,已淪為國際笑話。高鐵、沙中線及紅磡站相繼被發現問題,不是滲水,就是偏離軌道,更甚者是鋼筋被剪斷。鋼筋過短,未能接駁石屎牆,可能會導致牆身傾斜倒塌,影響公眾安全。這次意外並不應該當作個別事件處理,因為背後牽連甚廣,包括港鐵對外判商的監管。作為港鐵最大股東的特區政府對於港鐵營運的監管亦責無旁貸。

紅磡站鋼筋被剪斷事件已發酵將近一個月,但仍有多個謎團尚未解開,港鐵擠牙膏式公開事件,亦令大家失去耐性。6月初,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紅磡站鋼筋事件,卻於近日遭到否決。到底事情何時才會真相大白呢?

公眾利益當前 立法會應介入調查

當涉及公眾利益的事件發生,立法會可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調查,傳召任何人作證或出示相關文件,包括受保密協議所保障的文件。若果被傳召的人拒絕出席作供,乃刑事罪行,會被判罰款和監禁。在東窗事發後,港鐵才承認早於2015年巡查時便已經發現鋼筋被剪短,但當時為何沒有即時公佈和處理?剪短鋼筋的理由及數目均未清晰交代。事件直接影響公眾安危,且關乎整個鐵路系統的監管和運作,絕對涉及公眾利益密,立法會有必要介入調查。

工程其中一個石屎外判商,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於近日更指出事件的嚴重性遠超港鐵所說。若他得到權力及特權法的保障,願意到立法會作證。可見,如果只是依賴港鐵內部調查,或政府的獨立調查小組,不僅可能涉及包庇,更可能因沒有權力審閱某些保密文件或保障作供人士,而未能調查個水落石出。

權力及特權法形同虛設?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是立會監察政府施政的重要手段。不過,使用這把尚方寶劍的門檻十分高,須通過分組點票。然而,近來無論發生多大的涉及公眾利益事件,如梁振英UGL事件、高鐵延誤超支及鉛水事件等,皆未能夠動用這條法例作調查。變相使案件能夠獲取的資訊相當有限,最終後更不了了之。

建制派議員以沒有必要為由,否決引用該例調查。那麼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才是「有必要」呢?政府作為港鐵的大股東,若只是「自己人查自己人」,難以令人信服,立法會代表廣大市民監察政府,介入調查可謂合情合理。那些認為「沒有必要」的議員,究竟是怠慢失職?還是盲目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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