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歷山:FCC促成23條加速立法

2018-08-20
吳歷山
香江智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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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在外交部駐港公署嚴厲譴責和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連珠發砲下,仍然堅持給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提供演講平台發表鼓吹分裂國家的極端「港獨」言論。沒想到,一石激起千重浪。

日前,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北京指出,陳浩天和民族黨觸犯了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FCC協助進行分裂國家的煽動也是「毫無疑問違法」。但是香港政府至今無法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只能說FCC「做法不恰當」「深表遺憾」。這是不是進一步表明以香港現行的法例,對鼓吹和煽動「港獨」束手無策?

現行法例  對港獨冇符

兩年來民族黨一直是在非法運作,日前保安局長宣布依法禁止其運作,但FCC趁警方未正式取締民族黨前,邀請召集人向全球公開演講,情況類似 請一個被起訴的犯人公開宣揚其犯罪動機、理念和經驗,這不是公然挑釁政府和法律權威是什麼?FCC我行我素、態度傲慢原因無它,一是認定香港現有法例對鼓吹和煽動「港獨」無法起訴,二是背後有境外反華勢力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他們以為中央也「冇晒符」!

眾所周知,言論自由並非無底線,必須保障國家主權、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和道德,不能鼓吹、煽動和分裂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等等。但是反對派所持的理據是:必須捍衛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認為只要不涉及武力和暴力,並構成嚴重後果,就有言論的自由。也就是說,無論你怎樣鼓吹煽動和策劃「港獨」,如陳浩天的「香港唯一出路是港獨」、提倡成立「香港共和國」、「不排除武力奪權」等,只要不真的動刀動槍,就不犯法。有人還搬出《人權法》和歐洲普通法的案例認為煽動罪須涉及暴力,構成非常嚴重後果才能定罪,云云。

兩派觀點截然相反。對「港獨」言行的尺度,至今糢糊不清,言人人殊。

古今中外,任何主權國家對國家安全、主權和領土完整極為重視,不能容忍任何叛國、分裂國土的行為。事實上國家分裂、政權消亡往往不需要動到一刀一槍,蘇聯在一亱之間完全瓦解、柏林牆的傾倒歷歷在目,以和平和非暴力方式推翻政權,正是美國大力推動「顏色革命」的主要手段,這些活生生的現例能不引起當權者的高度重視和警惕?因此,用西方《人權法》和普通法原則來保障中國的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絕對不能被中央接受。

由於對「港獨」言論的尺度,對何為「鼓吹」「煽動」「顛覆」的定義至今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由此產生一系列爭議和深層矛盾,將嚴重阻礙香港「一國兩制」的順利推行,不利於香港與內地的融合交流、合作發展。

話又說回來,中央對這種狀況是否「冇晒符」?答案是否定的。

日前,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中央「留有一手」,強調若出現無法填補的國家安全漏洞,中央有各種手段應對,包括將內地法律引入香港;訂立針對「港獨」的全國性法律或向特首發出中央指令等。劉指的「留有一手」即等「中央出手」,但由於近年發生如「佔中」、旺角暴動、DQ、某些團體或個人勾連境外組織等一系列事件,逐漸增加了中央的警惕和戒心,一般相信,無論中央以什麼方式「出手」制定的23條都會比香港自行立法嚴厲得多,而且越拖將會越嚴。欣聞特首林鄭已表示:「23條立法必定要做,要找一個好時機,創造好的條件」,但望她明白越拖越嚴的道理。

FCC表面風光,鸁了面子,卻大大加速了23條立法的進程,恐怕令背後主子大失所望。

文章原刊於《信報》2018年8月18日。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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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手頭上沒有水晶球,不敢斷定FCC已不獲續租。但客觀上而言,FCC如果續租不成功,會對香港起到一些負面影響。
    FCC若不能續約,長遠而言將動搖香港作為「亞洲傳媒中心」的地位,不利北京利用香港這個平台講好中國故事。

    戴慶成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