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書蘭:土地正義-丁屋政策

2019-01-02
廖書蘭
香港珠海學院亞洲研究中心研究員
 
AAA

DING1.jpg

筆者作為一名原居民的媳婦感受到社會普遍對原居民存有很多的誤解,甚至可以說是拒絕理解。

我看過許多的報道及朋友的一些言論,對於新界的歷史淵源,大都是一知半解,然後「知少少扮代表」接著以訛傳訛,帶著酸葡萄的心態,謬誤之區無限擴大,「什麽族譜啊,丁權啊,沒有族譜,也有丁權等等」、「丁屋政策並不包括傳統權益內、是港英政府的懷柔政策」、「丁屋政策違法、違憲」……等等。

明確的講,丁屋政策是犯眾憎,為什麽你有!我沒有!而我們都是香港人!不是說我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香港人忽略了一點,新界是原居民的祖籍地。每當清明掃墓、重陽祭祖,超過百萬數字的香港人經過羅湖口岸或各種交通方式回老家省墓。與此同時,海外的原居民包飛機回到香港新界省墓祭祖。單從這個行為看出,新界是原居民的祖籍地,一點都沒有錯!今天丁屋政策的社會矛盾,可以以一則中東寓言一言以蔽之。「有一個在沙漠行旅的商人,經過一個帳篷,探了頭進來說,「主人,外面風沙很大,你能讓我把頭伸進帳篷內一下嗎?」,這個帳篷主人想一想,無所謂,能幫人就盡量幫,於是讓他把頭伸了進帳篷;過了不久,他又說,「主人我的身子在外面又冷風沙又大,讓我整個人進來帳篷內站著,我不會走動」,帳篷主人想一想也答應了;過了不久,他看著主人在帳篷內自由行動,或躺或睡吃香喝辣,他開始覺得,你是人,我也是人,為什麽你有這麽大的地方?而我的範圍只有這麽小小的一丁點大?這不公平!要抗議!要爭取!(筆者在此要強調一點,筆者認識不少非原居民,他們的確心存感激原居民收容了他們暫居;50年代後,各種原因南下香港,居無定所,只求一瓦遮頭,說是暫居,卻有的居住了幾代人,第二代的非原居民還能明白自己的身份-只是向原居民暫借的土地上臨時搭建的房屋,但是當第三代出生以後,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他們出生於香港,謀生於香港,成家於香港,這一股龐大的勢力,欠缺歷史感!沒有情義的包袱!把當年他們祖父輩視為的大恩人,今天成為他們的眼中釘!誓不除去丁屋政策為不快!)

webwxgetmsgimg.jpg

當香港市民數以百萬計經羅湖回鄉掃墓,與此同時,海外原居民一批批包機回鄉掃墓省親。 他們的回鄉指的就是香港新界。毋容置疑,新界就是他們的祖籍地。

丁屋政策自1972年成立以來,一直備受社會爭議,取消之聲不絕於耳;這邊廂取消的理據言之鑿鑿,那邊廂丁屋成群成片的所謂西班牙式、歐陸式的建築照樣成為新界的一道亮麗風景。社會上的聲音聽起來是理直氣壯,但嚴格來說,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在懂與不懂之間,因此內容充滿著一些誤區。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丁屋政策不是法律,是原居民固有的合法傳統權益,丁屋政策當然包括丁權、土地;有誰能說,土地不是合法傳統權益嗎?我試舉兩個例子:

第一,由元朗地政處發出的信函,以每呎900多元被政府收購,而政府的賠償金是接近2500萬元,可以想見這片土地究竟有多大?為了舒緩港九市區稠密的人口問題,也由於大量的市區人口進入了元朗,需要許多公共設施,例如公屋、居屋、私人樓宇、學校、醫院、公園、購物商場等等,大家可以想見元朗原居民貢獻出多少的祖傳土地?

第二,粉嶺圍風水池前面的北區公園佔地90多萬呎,園內花鳥蟲魚、湖泊、露天表演場、亭臺樓閣等等,它是80年代初粉嶺彭氏原居民的祖傳私人土地,他們把祖傳的土地貢獻給香港的同時,同時也失去了土地興建丁屋。

上面兩個例子,其實在新界非常非常的普遍,我有太多太多的實例來說明,新界原居民他們的土地本來就是自己祖傳的。1972年以前,男男女女老老幼幼想建一間房子,只要口袋裏有錢,怎麽興建都可以,根本沒有人來管你;1972年以後,開始有了政策,收窄了建屋的條件,為什麽政府要收窄呢?因為要利用新界廣袤的土地,來輔佐香港九龍的繁榮。有關這方面的論述在拙著《被忽略的主角-新界鄉議局發展及其中華民族文化承傳》一書,有詳細扒梳。

webwxgetmsgimg (1).jpg

配合政府城市發展,原居民以超低價被政府徵收土地,直接幫助新市鎮的繁榮,此文件是最好的證明,說明新界土地原來都是屬於原居民的。

筆者重提一次,在1972年以前女性都可以興建房屋,1972年以後,限制新界原居民建屋,規定在1898年以前父系就在村落居住的男子滿了18歲才可以申請興建一間小型屋宇(small house)俗稱丁屋,所以說,丁屋政策是原居民把一頭牛送給了政府,而政府還給原居民一根牛毛,這也間接說明了,丁屋政策是合法的傳統權益。也間接證明了,雖然社會不斷的在討伐丁屋政策,但丁屋政策仍然可以照樣進行。

古聖先賢云:「不知史絕其智,不讀史無以言」,根據李柱銘說詞,足見他對新界原居民氏族文化不甚了解,筆者思慮恐對香港市民產生誤導,因此有以下說明:

1.丁屋政策對女性和非原居民不公平?(土地是自己祖先流傳下來的,在自己的土地上申請一間小型屋宇,向政府申請只是讓丁屋政策規範化、統一化。非原居民可以回到自己的祖籍地興建房屋。)簡單地說,新界就是新界原居民的祖籍地,他們在自己祖傳的土地上興建屋宇,有錯嗎?

至於談到歧視女性這個論點來說,我的看法是,作為女性,孩子是自己孕育了十個月,從自己肚子裏生出來的,為什麽要跟夫姓呢?這公平嗎?是歧視我們女性嗎?這當然不是,這是人類社會不分中外古今一代又一代經過進化,承襲下來的習慣。(女性生的孩子跟隨夫姓,難道這是歧視女性嗎?)

2.李柱銘認為原居民可以仍然居住在丁屋,並不是可以興建丁屋,這個論點是很荒謬的。

3.基本法保障香港人人平等。(香港市民大部分是在50年代後來香港定居,而原居民世世代代居住在香港新界這片土地已數百年至1000年)土地的使用權與擁有權從本質來說,就存在不同,丁屋政策與人人平等,完全沒有關係。

4.丁屋政策是否違憲?違反基本法?在起草基本法時已經與當時的委員反復的開會商議最後拍板決定,這是已經決定下來了的條文,身為曾經是起草委員的李柱銘,當時為什麽會同意?如今已經回歸了22年,現在才來反對?

挑戰當時的決定,已經藐視基本法。中央強調維持和諧社會的重要性,但是就有幾個人想做「搞屎棍」,沒事找事做,挑戰基本法,別有用心的制造社會矛盾。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
  • 粉嶺高爾夫球場上有140多個新界原居民祖墳,以五大氏族祖墳為主,今天其子孫在他們原祖家地向作者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訴求。

    廖書蘭  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