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永嘉:因時制宜應對工廈活化
今年施政報告其中一個亮點相信是重推活化工廈計劃,除鼓勵業主改裝及重建工廈外,計劃更容許工廈改裝成過渡性房屋,以及放寬藝術文化界及創科界於工廈運作的規定,可見政府有意強化工廈角色,善用工廈資源作更多用途。不少業界朋友對計劃翹首以待,當局需釋除業界和社會的疑慮,同時吸納他們對計劃的優化建議。
突破工廈改裝成過渡性房屋的局限
先探討工廈改作過渡性房屋,政府表明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規定,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但發展局5年前曾研究相關議題,當時研究指出工廈未必符合居住用途上訂明的窗戶要求,以及天然照明和通風方面的規定,否則相關空間須作其他用途或丟空,即使立法會批准放寬建築物規例,仍會對住客的安全及健康構成影響,加上樓宇如需大幅度改動,工程費用所費不菲,最後結論是「過渡性住屋」方案並不切實可行。今次政府舊調重彈,需清楚解釋「覺今是而昨非」的理據,同時釋除社會對放寬規管會損害住客健康的憂慮,避免新政策「好心做壞事」。
此外,政府批出的特別豁免書為期最多5年,或會有機會「批唔足」5年,而且改裝工程如涉及大幅改動,工程年期動輒1至2年,有可能過渡性房屋剛營運不久,便要申請延長豁免,當然無人確保申請一定成功,預見措施不確定性會影響計劃成效。政府需增加過渡性房屋用途的豁免年期,一來確保項目符合成本效益,二來亦可減免每次申請延長豁免所帶來的行政負擔。
放寬工廈進行「新工業用途」
為回應文化藝術界及創科界多年訴求,當局放寬地契豁免書申請政策,容許藝術工作室、創意產業相關的辦公室,以及研究設計中心無須申請豁免書,於部分工廈單位內運作。我認為當局可擴大放寬措施的涵蓋範圍,以容許更多工廈進行「新工業用途」,例如展覽、市場推廣、品質監控,以及培訓等工作,上述用途與傳統工業環環相扣,但屢屢被指違契,與政府推動「再工業化」的理念背道而馳。
「分成」取代工廈重建補地價
此外,政府為鼓勵重建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容許重建項目增加地積比率至上限20%,達致地盡其用,業界同時關注重建涉及的地價計算,中華廠商會建議工廈重建後,如保留工商業相關用途,可獲豁免補地價,而條件是需要將部分樓面面積交給政府。我相信「分成」建議能夠為業主重建工廈提供更大誘因,政府可研究建議可行性。
業界期待活化工廈計劃可因時制宜地推行,更能貼近社會需要,如日後計劃結果理想,我相信社會歡迎活化工廈計劃恆常地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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