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怎樣建設一個美好的社區?
為期數月的土地大辯論終於落幕,隨著小組向政府提交報告後,林鄭月娥和一眾官員就要開始準備向公眾交代下一步行動和長遠規劃。但是過去一段日子,民間和議政團體大多聚焦在土地供應,而忽略了如何建設一個美好的社區給市民。但普遍觀點都沒有提到香港現時不少新區,都出現樓宇越起越高,密度也高。而且交通問題嚴重,缺乏優質公共設施等。
倫敦市政府早前就提出一系列的建議,認為有需要以社區主導的房屋政策來提供可負擔房屋給市民。這個社區應該有一些場所讓市民定期會面,也有職業培訓,家庭支援。而且,政府應該促進土地持有人、金融人士、銀行、按揭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投放資源在這個社區裡,讓小區慢慢形成自給自足的屋邨,不再單一依靠政府去資助及營運。
事實上,政府除了土地外,也應該承擔區內的社會基礎建設,如診所、學校、託兒中心、文化設施、宗教場所、文娛康樂中心、兒童遊樂場等。這樣才是負責任政府的表現。未來的政制改革中,不妨提議讓區議員重新肩負一些職責,去參與管理公園、體育館和圖書館等,總比只有權力撥款興建噴水池為佳。同樣,區議員有了實質的行政管理經驗,將可吸引更多有意從政的年輕人參與,而不是流於一個地方諮詢架構。
如果參考韓國經驗,當地會就新社區發展,進行地區層面規劃,因應不同情況,選用全面重建、修復加重建等模式靈活發展。而且,市政府可以發行房屋債券融資。這應用在香港的話,就可減輕房協和市建局的壓力。而且,這樣可以建立社區新文化,讓市民多點參與管理和規劃社區。
參考台北的情況,則可以多引入公私營合作。不論是社會房屋,共居還是私人參建公營房屋,都能提供一個超越只是住宅的項目。這樣有助培育良好的社區組織力量,也可以增加本土文化和認同感。
政府應該改變只是由發展局和運房局領導的房策,而是按著不同社區的發展情況,與區內各個持份者一同改變。業主,社區人士,保育團體、區議員等,都可以與政府一同領導,統籌和參與社區的發展。期望未來這個城市會多點有人文氣息的社區,而不再是單純按需要規劃的樣式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