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蘇淑賢:幼兒照顧服務之三﹕褪色的學費減免計劃
本系列的第一篇〈幼兒照顧服務之一﹕真的有扶貧效果嗎?〉指出「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服務就是貴」,而政府委託香港大學所進行的研究亦認為要減輕家長的財政負擔,並提出兩項建議,包括(一)提高資助水平,及(二)放寬申請「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學費減免計劃」)的門檻。筆者在上一篇〈公眾用不起的公共服務〉提出較為合理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收費水平應從現時$4,385-$6,500降至$1,420-$1,604,透過增加資助令其用者自付率與長全日幼兒學校及大學相約(16%-18%)。如此,相信已可協助大部分家庭「用得起」服務。至於在放寬申請「學費減免計劃」)門檻方面又可如何?
學費減免計劃門檻超高
先讓我們以橫向觀察「學費減免計劃」的申請門檻究竟有多高。由於中小學經已免費,無從比較。雖然專上課程需要收取學費,但其審批方式較為複雜(包括計算醫療開支及資產),難以類比。較為接近者為以小學生為對象的課餘託管服務,社會福利署為有需要家庭提供「課餘託管收費減免計劃」,其後關愛基金進一步推出「放寬『課餘託管收費減免計劃』下低收入家庭入息上限及增加減免名額試驗計劃」(「課託減費計劃」)。表一以4人家庭為例比較兩者各級減免及相應入息門檻,「學費減免計劃」的門檻明顯較「課託減費計劃」為高。前者獲得全免的門檻較貧窮線(入息中位數一半)低6%,極不合理。而在最低門檻方面,前者要處於入息中位數的76%才能成功申請減費,而後者即使收入在中位數水平亦能受惠。
申請門檻愈來愈高
我們再從縱向比較「學費減免計劃」歷年各級減免門檻的變化。為簡單起見,以4人家庭為參考,將家庭入息門檻佔該年第4季4人家庭入息中位數的百分比作為指標1。圖一顯示三條線基本上呈向下趨勢,表示各級減免的門檻愈來愈高,其中以獲半費減免的門檻最為明顯。在2004/05年,家庭入息處於中位數116%的家庭仍合符半免的資格,但至2018/19年,已下降至家庭入息中73%,相差43%之強。2011/12年全免門檻放寬,從佔入息中位數的36%升至51%,乃受益於該年當局開始為3及4人家庭制訂較高的全免入息限額所致。不過,其後的門檻趨勢卻持續收緊。而且,自此以後其與2/3的門檻十分接近,分級的意義大受削弱。
總之,「學費減免計劃」的門檻「橫睇掂睇」都是高不可攀,而且有改善需要。如今政府有意作出改善實為撥亂反正之舉,期望早日有實際行動。或者,有人會問,既然現時的門檻並不合理,有沒有具體方案呢?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早前曾提出具體方案,然而其方案建基於家長自付比率仍然極高的基礎上(即家長自付$4,000或$6,000)。正如筆者上一篇文章所言,公共服務的用者自付比率不應過高,否則便不能稱之為公共服務。因此,筆者才建議大幅增加政府資助,讓用者自付比率降至佔成本的16-18%。在此前提下,再改善「學費減免計劃」協助有需要的家庭。
改善「學費減免計劃」建議
筆者認為「課託減費計劃」的模式十分值得借鏡,因其門檻能惠及普羅市民,且分級減免亦能體現「能者多付」的精神。據此,筆者建議將各級減費的家庭入息門檻與統計處每年8月公布的第2季相應家庭入息中位數掛勾2,並新增1/3免的級別,讓貼近入息中位數的家庭亦能受惠。此外,全免的門檻需要降低,以糾正原來處於貧窮線亦不足以取得全免的不合理標準。由於全免門檻放寬,3/4的門檻亦相應調整,並以全免及半免的中間為標準,讓不同減免之間有明確區隔。(表二)
筆者相信一旦當局大幅增加資助以降低用者自付比率及改善「學費減免計劃」,便能真正能讓幼兒照顧政策同時在服務質素(Quality)、可及程度(Accessibility)及可負擔程度(Affordability)三項國際指標上齊頭並進。此外,上述措施不單能令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服務成為真正的公共服務,亦能充份發揮扶貧作用。這些惠及普羅大眾及幼兒的民生措施,並不會在社會上遇到反對聲音,亦無技術上困難,只要當局願意從預算中撥出些微份額即可在短期內收效。
結語
改善幼兒照顧服務的而且確是一個正確的方向,然而具體措施配套及執行上仍然需要仔細籌劃及調整。雖然政府已同意增加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資助及改善「學費減免計劃」,但步伐實在太小而且太慢。若當局真正想在民生上有所建樹,筆者期望即將公布的施政報告加快把事情盡快做好,這樣才是真正的與民同行。
註1﹕
由於未能從公開資料取得2006年前第2季度的4人家庭入息中位數,僅從立法會文件取得2004年第4季的相關數據,故只能以各年第4季數據作比較。
註2﹕
選擇每年第2季的家庭入息中位數作為標準,乃因為每年9月為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及一般幼稚園的入學高峰期,故「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的申請門檻於每年9 月前調整及公布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