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業強:向暴力示威說「不」
自六月中以來,反修例風波引發的暴力示威行動「遍地開花」,且愈演愈烈,香港幾乎變成了暴力之都。激進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搗亂稅務大樓,破壞立法會,攻擊中聯辦,污損國徽,還丟國旗落海,這還未夠,火頭更蔓延至各區:油尖旺、黃大仙、深水埗、屯門、元朗、天水圍、上水、大埔、沙田、葵涌、銅鑼灣、西區及機場等無一倖免。八月五日又策動全港大罷工這個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堵塞過海隧道、高速公路和港鐵,惡意破壞各區警署,襲擊執勤的警務人員,擾亂公眾秩序,更明目張膽地縱火,這些肆意妄為的犯罪行為,讓全城陷入瘋狂混亂與不安之中,激進示威者勢想要香港七百萬人一齊「陪葬」!
我從不反對和平理性的集會遊行,市民有自由表達訴求,政府應加以聆聽和改善;而無論你是甚麼顏色、甚麼政見,亦應該通過和平合法的手段去表達和爭取。但觀乎過去一個半月的情況,經常有一小撮激進示威者,在和平集會過後借故挑起事端,繼而肆無忌憚地搞破壞,甚至挑戰國家主權。這些暴力行為,與原來反修例的政治訴求有何關係?這又是和平理性示威者的「初心」嗎?
暴力示威已成為每個周末的「常餐」,整個七月,大大小小的暴力示威活動已叫人窒息,而八月五日的香港,更是區區戰場,處處惶恐,市民互相毆鬥,人與人之間的仇恨無限滋長,內鬥造成撕裂,而過去幾代人辛苦經營及累積下來的繁榮安定與優勢,就在這無休止的暴力事件之中,逐分逐寸被蠶食耗掉,最終大家都會輸!
猶記得「佔中案」的判決,法庭已表明無論任何人、持任何政治主張,若作出犯法行為,都不能因動機的所謂崇高而逃避法律制裁;法庭亦不能給予社會錯誤訊息,以為可以因不滿現狀而向政府施以暴力,「公民抗命」絕非抗辯理由,亦不存在「違法達義」。良好的法治素來是香港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之一,因此社會各界在做任何事情時,都必須守法,切勿被居心不良的不法分子利用,走上違法之路。
當下香港正處於內傷,我們七百萬人,都必須齊心地向暴力說「不」,因為暴力只會衍生更多暴力,暴力只會令仇恨滋長,暴力只會為香港帶來無可挽回的傷痛,將香港推向萬丈深淵。我們的青年人亦必須緊記:違法不可能沒有代價,任何人無論抱著任何理由,若是以身試法,最終都要付上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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