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德財:放寛公司秘書資格政府需先解決外界憂慮
港交所近日提出修例建議,放寬上市公司的公司秘書資格,結果引起軒然大波。不少財經界中人都認為此舉影響非常深遠,擔心打擊香港上市公司的企業管治水平,最終只會令股東利益受損。香港金融中心的信譽得來不易,政府實在有必要澄清當中的誤會,並對措施作適當的調整。
在現行法例規定下公司秘書需要是律師、會計師或香港特許秘書公會合資格會員,故有不少人擔心放寬後機制會遭內地公司濫用,其實現行機制一直容許企業申請豁免,國企來港上市一直也有運用此機制,只是一直不多人討論。
作為上市公司公司秘書就是重要的把關者,不但要熟悉上市法例並確保董事遵守,更有極高專業操守要求,以達至合法合規,使外界對公司有信心。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條,知悉或懷疑任何資金或財產是犯罪得益的人負有法律責任,公司秘書或董事如知悉或懷疑有此情況,有責任作舉報及披露。政府要回應業界的訴求,並不單是要保護香港人的就業,也是要保持本地專業人士的形象,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港交所今次修例目的只是將條件清楚列明,簡化相關程序。但把酌情權變成常規化,難免令人質疑是有意進一步向國企傾斜及遷就。政府若有意推行有關措施,必須先與業界取得共識,並就有關規定訂立更嚴格門檻,例如把豁免期由上限訂為若干年,獲豁免者須盡快考獲相關專業資格,期間每年須向有關當局經考核,確保具一定相關知識,及正修讀專業資格課程,才能延續豁免。
若有關酌情權放寬至成為明文規定,容易令人聯想到政府對公司秘書的要求降低,此舉無疑是與加強公司秘書專業性的世界趨勢背道而馳。社交媒體發達下,市民對企業管治的要求也越來越關注,稍有灰色之處已可能謠言四起,故政府必須嚴格把關,使公司管治走向專業及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