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國家何在:香港青年的身份危機

2019-09-12
田飛龍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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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例運動始終高位徘徊,折射出香港青年人國家認同的深度危機,同時也是其回歸身份與意義體系的重構性危機。政治認同的本質是對所處國家基本體制與政治價值的認同。但是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青年的政治認同不僅受到偏頗的本地基本法觀念影響,更是在其本地所謂「公民教育」體系下逐步凝聚形成一種沒有國家觀念的「世界公民」式觀念結構。香港青年的政治認同偏差有著深刻的歷史淵源,表現為令人焦慮的對抗性現狀。  

香港公民教育存在一種邏輯缺環和想像錯位。現代國家之公民政治意識本在三個層次上展開:一是出生地本位的地方層次(local);二是民族國家本位的國家層次(national);三是人類共同體本位的國際層次(international)。其中,就公民身份而言,最重要的認同層次既非地方,亦非國際,而是國家。只有本於國家,個體才能在憲法意義上完成公民自覺,才能既超越地方鄉土的局限,又不至於過分超前地以國際層次取消國家定位。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而言,這就存在三重政治視野:一是自治層次的地方視野;二是憲法層次的國家視野;三是公約層次的國際視野。香港居民之政治文化與意識構成,在地方自治視野和國際公約視野上過度飽滿,而在國家憲法層次過度薄弱,從而陷入公民意識危機和精神失衡狀態。 

這就導致香港居民習慣於以其國際屬性來充實和提升地方自治屬性,卻簡單跳脫了賦予並限定其實證法律地位的國家憲法層次,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做出「去國家化」的自治性與國際性解釋。政改爭議中的諸多反對派話語乃至於港大學苑派的港獨話語,其基本理念要素即來自於上述去國家化的自治與國際層次。問題恰恰在於,香港的高度自治並非來自於固有傳統或權利,而是來自於中央完全授權,因而具有憲制來源和地位上的不自主性,其保有和維繫取決於中央信任而不是港人集體意志;另一方面,其國際性來自於長期殖民史,這一過程固然輸入並奠基了自由、法治等核心價值,亦造成了政治心理上結構性回歸的長期困難。     

香港青年的政治認同偏差與其獨特的居民身份及國民意識危機有關。對香港青年國民意識危機的憂慮由來已久,今尤更甚。在設計具體對策之前,我們有必要對國民意識的理論定位及香港青年的國民意識歷史構成展開相對細緻的考察,才可能明辨原委是非,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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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nation)並不是一個個體主義概念,而是一個整體主義概念。準確界定國民,需要將其放置於具有「家族相似」的近緣概念脈絡中加以辨析。對與國民相關之系列概念的誤解與誤用,常常造成香港政治辯論無法聚焦深化。我們將首先通過「國民不是什麼」的否定式思維來確定這一概念的基本屬性。

國民需要在與臣民、公民、居民、人民的精細辨析中獲取自身的準確內涵:第一,國民不等於臣民(subject),是整體自治(autonomy)而非受治(subjected)的政治主體,是近代民主革命的結果;第二,國民不等於公民(citizen),是偏於共和主義和整體主義的「想像的共同體」(安德森),這一想像也不是寬泛的文化認同,而是具有直接的政治認同意涵,而公民概念一方面被人權概念「去政治化」,另一方面凸顯權利本位,削弱義務感和認同屬性;第三,國民不等於居民(resident),是嚴格的憲法學概念,而不是稅法學或行政法學概念;第四,國民也不完全等同於人民(people),前者有著人類學上的民族性(national)特徵,後者完全是政治哲學的抽象建構(盧梭理論)。

國民概念伴隨近代啟蒙尤其是法國大革命而發生,是對「nation state」的理論化,是基於民族(nation)而指向作為政治組織之國家(state)的特定理論過程,確定的是現代國家的嚴格的政治社會基礎,西耶斯在論證法國民族的整體制憲權時有著精緻建構。香港青年的國民意識問題因此可簡要界定為:香港青年對自身歸屬於中華民族及其實證的政治共同體的認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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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年的國民意識危機有著深遠的歷史基礎:首先是古典基礎,即大清帝國的臣民意識(1842鴉片戰爭之前);其次是近代基礎,即英帝國的殖民地居民意識(1842—1997)。這就構成了香港人精神意識中獨特的「臣民—居民」模式。香港人在整體近代史中缺乏民族國家建構的意識、能力與體驗,不能發展出正常的國民意識,而與內地的百年互動所印證與維繫的只是樸素原始的民族情感,而不是高級建構層面的政治認同。

香港基本法的核心概念仍然是居民而不是公民,偏重純粹權利而不是義務,預設了一種去政治化的泛人權概念(ICCPR—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從來不是一個民族,也不是一個人民,香港人民只是一種泛化而不嚴謹的便利稱呼。香港民族論和香港獨立論表明香港青年對主權回歸中「國民意識」建構的排斥。而國民意識危機的直接後果就是香港青年無法理解國家概念,亦無法從歷史和政治命運共同體及真正共和主義的高度理解和認同中國的發展轉型及其政治精神與體制。

150餘年的殖民史在滌盪香港人中華帝國臣民意識的同時,確立了牢固的「居民」政治意識形態。這種純粹「居民」的政治意識構成大致如下:(1)殖民史觀;(2)冷戰史觀;(3)人權史觀;(4)普通法史觀;(5)普適民主史觀。這些歷史觀要素混雜綜合,構成了香港人的主體政治精神,而「愛國愛港史觀」則相對處於弱勢,香港的既有教育體系又根本沒有承擔甚至嚴密排斥「愛國愛港史觀」的滲透與機制性落實。2012年反國民教育事件並非孤立事件,而是這種純粹「居民」政治意識形態的激烈反彈,其中生力軍即為包括黃之鋒在內的香港青年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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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斥國民意識的「居民」意識形態之下,香港青年組織亦呈現出高度自治態勢和社運生力軍形貌。比如香港高度本地化的「學生會—學聯」體製成為佔中運動的強勢領導因素。儘管後佔中時期香港大學學會生退出學聯,但這並非香港學運的分裂,而是青年激進勢力尋求社運獨立性的體現,這使得香港青年社運更加難以節制。嚴密的本地化還導致了香港青年學生對內地生的政治排斥,典型如2015港大內地生葉璐珊參選事件,後者的共青團員身份成為政治黑底,令人唏噓不已。幾乎所有內地生都是團員,依此標準,所有在港內地生幾成異類。這是香港青年政治的內在歧視傾向。學生會的法人化和政治組織化亦很明顯。香港大學中山廣場與學生評議會集會在彰顯校園民主和學生政治參與意識的同時,也暴露出民粹化和激進化的不良傾向。學生代表以社會精英與民意代表的雙重想像自詡,同時採取嚴格的團體自治和內部人控制,使得香港青年在個體意義上難以實現精神突圍,難以與內地生及祖國大陸進行積極的互聯互通和互愛互助,培育國民意識。  

回歸以來歷次社會運動中的香港青年人身影頻頻閃現。除了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的前回歸期短暫的「認中關社」(認識中國、關心社會)與「民主回歸」(陳弘毅一代的香港青年)傳統之外,香港青年運動漸然匯流入反對派政治脈絡之中。典型事件如:1999年人大釋法事件中進京請願;2003年反基本法23條立法大遊行;2012年反國民教育事件;2014年佔中抗命事件;2015年初的反水貨客暴力事件;2016年旺角暴亂事件與立法會港獨宣誓事件;2019年反修例運動,等等。青年學生在自辦刊物中的毫不掩飾的激進政治想像亦令人憂心:港大學苑的「香港民族論」以及城大《城大月報》的「港獨」33願景。2015年香港學生抗議駐港部隊訪問港中文事件亦顯示出他們政治話語的過時與國民意識的極度匱乏。

反思香港青年社運動力的來源,大致如下:(1)「黃之鋒現象」,即未成年人的過度政治化和香港政治文明的異化,政治上的精緻功利主義突破成年人範圍限制;(2)港台民主青年運動的聯動效應(台灣太陽花學運的影響等);(3)香港價值觀與生活方式的理想化以及對大陸的妖魔化(教育與媒體的長期渲染);(4)對「顏色革命」與後現代政治抗爭技術的精緻模仿(網路動員;民主嘉年華;政治行為藝術與青年人表現欲、成就感、意義來源的獨特勾連);(5)國際力量的隱秘支持與利益許諾;(6)弱國民意識條件下政治恥感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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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背景,佔中運動以來,尤其是政改失敗後,香港青年的國家性政治認同進一步低迷化,開始突破「一國兩制」憲制底線,討論及追求一種港獨分離主義,其核心理念或語法在於:

第一,憲制認知上,不承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憲制地位,以青年世代為政治主體進行面向2047的制憲建國系統化準備,終極目標是獨立建國;

第二,政治時間意識上,解脫傳統泛民主派立足基本法的保守主義政治時間觀與法律觀,以近似無政府主義的民粹意識和激進時間觀自我定位,取未來主義姿態;

第三,行動方式上,以總體上的不合作為原則,以勇武拉布和街頭抗爭為互動機制,突破非暴力底線,打破對香港法治的敬畏與禁忌,形成「本土無罪,造反有理」的青年人格效應;

第四,代際傳承上,對建制派極力污名化,對傳統泛民主派則採取批判性團結的立場,以激進本土路線裹挾及誘導傳統泛民主派的激進化,公民黨的十年宣言已露骨跟進;

第五,對台灣及外部政治互動上,極力取代傳統泛民而掌控對外交往主導權與香港民主化的本地代理權,在保密守則與國家、香港利益的維護上更無底線,將外國勢力簡單而幼稚地想像成價值同盟軍和政治友邦;

第六,長於對抗、否決與鬥爭,短於建設性商談、合作與政策論述,其青年政治英雄光環、本土價值觀化身、未來香港共和國國父、國際勢力與傳媒塑造的民主領袖諸種要素共同構成了港獨骨幹的政治精神品味與世界,而與基本法秩序的憲制智慧、國家發展的客觀情勢及香港轉型進步的艱困局面完全脫節。

總之,反修例的激進暴力更多是一種不知「國家何在」的精神迷惘與分裂,以一種非理性、集體恐懼和無所適從的方式予以泄憤及抱團安慰,其「暴徒」形象外表下是一顆顆被教育誤導、政治蠱惑及個人英雄主義濫用的孤獨靈魂。止暴制亂是法治的理性要求,是維護香港憲制權威與公共秩序及保護市民的治理責任,但面對更多青年人的精神迷惘和身份危機,教育改革及心理文化的重建,已然刻不容緩。     

 

(作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博士)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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