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復:香港可參考英國及台灣 更大力發展「夜間經濟」
香港是全球最著名的消費城市之一,筆者曾於香港居住多年,對香港的許多記憶都與「夜間生活」有關。但值得討論的是,香港的深夜有許多「吃喝」的選擇,但「玩樂」選項卻有限。
香港「夜間經濟」近十多年仍是集中以酒吧、餐飲為主;商店多九時半左右便結束營業,即使俱樂部、桌球室、健室中心等也多數只營運至約十一時,遊戲機中心仍遭嚴禁必須於午夜十二時前停業。其實,香港大可仿效其他地方,發展更多元化的夜間經濟,將「夜間生活」發揮出更大的經濟價值。
「夜間經濟」由英國於1970年代首先提出,目的是鼓勵市區在晚上至通宵進行經濟、社會及文化等相關活動。近十年「夜間經濟」在世界各地日漸變得多元化,英國夜間經濟早已擴展至健身中心、超市、餐廳、書店等。統計顯示,過去一年,英國透過「夜間經濟」創造了每年660億英鎊營業額,其威力實不可小看。
台灣「夜間經濟」發展更是悠久而多樣化,包括有廣受遊客歡迎的夜市小吃、夜間遊湖,不少街道通宵也燈火通明,不少城市更舉辦各種節慶活動帶動「夜間經濟」,例如煙火秀、各地的元宵燈會等,成為一大旅遊特色。
此外,台灣「夜間經濟」更擴展至文化旅遊產業,許多展覽館、美術館、音樂廳、保齡球館等也是通宵開放,甚至書店也有通宵開放的例子,比如誠品敦南書店。
夜間經濟有助善用舖位賺取營利,舒緩租金帶來的成本壓力,又可增加夜班空缺,創造就業機會,香港亦應思考如何增強本身的夜經濟。首先需要的就是政府政策積極推動,包括延長博物館、體育館等公眾地方的營業時間,使更多深夜的音樂會、運動會得以舉行,並放寛對各消費行業的營業時間限制,例如取消目前遊戲機中心不得於午夜十二時至早上八時營業的限制。
資料亦顯示,過去一年康文署共收到多達88份桌球館延長營業時間的申請,政府設立這些限制,雖然是有治安及預防意外的考慮,但可簡化及加快延長營業申請的程序、增聘夜間提供服務的公務員,包括消防、救護、警員、食環署員工,並建造更多夜間照明系統,使更多行業可通宵營業。
香港有很大發展「夜間經濟」的潛力,最大優勢便是便利的交通運輸系統和夜間的治安。雖然鐵路未能做到通宵營業,但仍有巴士、的士等可以把市民安全送回家;香港夜間治安良好,市民不太需要擔心入夜後街上的安全問題,可放心夜歸。
香港經濟近來面臨下行壓力,政府正應鼓勵商家合力推動「夜間經濟」,配合政策推動,不但可加強消費,更加推動旅遊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為香港的經濟及產業帶來新活力。當然了,可以借鏡英國及台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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