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澤遠:「首貪」賴小民會判死刑嗎?
中國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上周被控受賄17.88億餘元(人民幣,下同,約3.57億新元),這一數字創下了1949年中共建國以來貪官受賄的最高紀錄。
作為副部級高官,賴小民的貪腐「成績」不僅輕鬆超過正部級大員、中共陝西原省委書記趙正永的7.17億餘元,也秒殺了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的10.4億餘元,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國「首貪」。
趙正永上月底被判處死緩,且轉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張中生則在2018年被執行了死刑。賴小民目前正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將領受什麼刑罰?外界頗為關注。
賴小民的罪名主要是受賄、貪污、重婚。檢方對他的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8年,賴小民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此外,賴小民還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餘元。
今年1月,官方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引述一名查辦賴小民案的紀檢人員稱:「我們也曾經辦過多件金融領域的案件,但是都不像賴小民事後查清的違紀違法的這種數額、危害程度、犯罪情節、犯罪手段,都是觸目驚心。」
《國家監察》還披露,賴小民在北京某小區一處房屋內專門藏匿贓款,他管它叫做「超市」。除了巨額本外幣現金,審查組還扣押了賴小民大量金銀製品、字畫、汽車、購物卡等物品,凍結了銀行、證券、基金賬戶,查封了賴小民位於北京、珠海、海南等地房產多套、車位多個。
坊間有關賴小民腐敗的傳言更是五花八門,最打眼的當屬他的「3個100」:100多套房、100多個關係人、100多個情婦。更離奇的說法是,賴小民在南方某市高檔小區中安置了100多個情婦,他經常信馬由韁,隨性敲開一家情婦的門過夜。
這些傳言未必是真,但賴小民的貪腐「戰績」已經活脫脫勾勒出他膽大妄為、蠻橫霸道的嘴臉。一家金融國企的掌門人竟如此無法無天,對官方形象的衝擊不言而喻。難怪連《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都感慨,中國的體制能讓這樣的蛀蟲受到重用,讓他生存、長肥,真是令人嘆息。
受賄金額不及賴小民一半的趙正永被判死緩、監禁終身,受賄達10億量級的張中生則被執行了死刑。那麼,賴小民會不會被判死刑?
中共十八大後,中國被判死刑的副部級高官只有內蒙古自治區原副主席、公安廳長趙黎平。但他的死不是因為貪腐,而是他槍殺了自己的情人。如果賴小民被判死刑,將是十八大後中國首名因貪腐被判死刑的副部級高官。
根據慎用死刑的原則,2015年中國通過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貪污罪受賄罪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前根據貪污受賄數額定死刑的做法發生了很大變化,許多涉案金額上億的貪官都保住了性命。
不過,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果貪官符合「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四個條件,可以判處死刑。
賴小民是否符合上述四個條件,需要法院作出裁定。但和賴小民的生死相比,官方能否修補漏洞百出的國企監管機制,顯然更值得關注。
賴小民能成為中國「首貪」,主要在於他作為「一把手」,不僅掌控大量資源,還可以把自己的地盤變成獨立王國,成為說一不二的「皇帝」。在賴小民這樣的「一把手」治下,官方規定的各種領導決策和監管程序都成了走過場。
賴小民在貪腐道路上一路暢通,除了內部監督形同虛設,也顯示國有金融企業的主管部門,比如銀保監會也不能脫離關係。中國官方近年來一再強調要防範金融風險,而如果賴小民這樣的蛀蟲繼續盤踞金融部門高位,本身就是風險的源頭。
文章原刊於《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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