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幕後勢力籌劃「香港大撤退」說明了什麼?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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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李宇軒(網上圖片)

8月23日,廣東海警在粵港海域截獲一搜非法越境的快艇,逮捕12名企圖偷渡至台灣的港人,其中包括涉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而被捕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11人皆是在修例風波期間涉嫌犯下暴動、故意傷害及製造爆炸品等重罪而被警方起訴的人士,當中數人更是惡名昭彰的所謂「屠龍小隊」成員。

這12人來自多個不同的「港獨」組織,有「香港故事」,有「屠龍小隊」,也有參與暴動的學生,但竟然在同一時間坐同一條船潛逃到台灣,這些人都是有重罪在身,相信不會願意與陌生人「併船」,為什麼這一條船的乘客竟然湊巧都是觸犯國安法等重罪人士?潛逃費用不菲,動輒以數十萬計,這些人中有一些是在學學生,也有無業遊民,請問潛逃錢從何來?普通學生為什麼又懂得這些潛逃門路?

唯一的解釋,是有人在幕後安排潛逃行動,為這些人打點一切,這是一次有安排、有組織的潛逃行動。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在上月下旬已經有五名香港示威者包括吳仲謙及文家健等乘船偷渡到台灣。即是說,這樣的潛逃計劃不只是一次,而是持續性的行動。幕後勢力在香港組織船隻,並擬定了潛逃名單,逐批安排他們離開,在台灣亦有接頭人安排他們尋求政治庇護,提供各種生活所需。而這些人都有一些共通點:一是犯了重罪例如暴動罪;二是「港獨」的頭面人物如李宇軒;三是參加過「黑暴」最核心的任務,例如「屠龍小隊」。幕後勢力明顯正在策動一場「香港大撤退」,將目標人物逐批送到台灣。

在修例風波中被捕者近萬人,被檢控的亦超過2千,為什麼唯獨這些人被特意照顧,並花費巨資、冒著極大風險安排他們退離香港?相信是這些人掌握了一些核心秘密,例如黑金往來、與接頭人有緊密接觸、甚至擁有一些機密的文件等,令幕後勢力絕不能讓這些人落入警方之手,所以要及早轉移。可惜天網恢恢,這一次12人被一網成擒,兩地執法部門可以順藤摸瓜,找出更多「黑暴」秘密以及幕後主腦。

在香港國安法出台後,「港獨」組織兵敗如山倒,不但分崩離析,而且各核心人物紛紛落荒而逃,不少戴罪之人更通過幕後勢力的安排進行「香港大撤退」,這說明對於觸犯國安法者,批准他們保釋有極高的風險。而這次李宇軒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洗黑錢兩項罪名,於本月十日被捕,當日警方亦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但李宇軒等人卻獲得保釋,保釋條件僅僅是繳交兩萬元保釋金及十八萬元人事擔保,以及交出護照。

不過,李宇軒等人的保釋卻非來自法庭而是來自警方。在李宇軒等人被捕後,警方可以有48小時時間進行訊問調查,48小時後,警方要不將他們提堂,正式提出檢控,然後由法庭決定是否讓他們「法庭保釋」或繼續羈押;要不讓疑犯做「警方保釋」,外出候查;或者是無條件釋放。這次警方是採取了保釋候查的方式,而原因可能是這次檢控涉及大量的資料,包括在壹傳媒取得的大量證據,需要時間處理,難以在48小時內提堂,於是先行讓他們保釋待查,但最終卻差點讓有關人等逃走。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對於保釋也有明確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準予保釋。」從邏輯上講,被告人犯下國安法重罪,隨時會被判以十年計的刑期,潛逃風險自然遠較傷人、刑毀的高。而且,他們既然犯下與外國勢力勾結損害國家安全罪,即是他們與外國勢力有著密切的關係,這樣他們畏罪潛逃外國,並且獲外國收容的機會極高。

「香港國安法」既然明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等如對犯人的保釋條件提供出了「高門檻」,法官如果要讓有關人士保釋,理應提供充分的證據,這是考慮到國安法性質嚴重,不宜輕率保釋,讓疑犯棄保潛逃,重新犯罪。近期接二連三的潛逃事件亦說明保釋風險極高,對法庭及警方而言,對於有關人等的保釋必須更加慎重,不要讓違法者有逃之夭夭的機會。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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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名潛逃港人於香港布袋澳出發,犯罪地點不局限於內地,警方可就他們棄保潛逃的罪行展開調查,包括可以要求家屬助查,如果內地警方有相關資料提供給港警,不排除有人會吃不了兜著走。

    李伯達  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