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達:黑暴港青偷渡落網的幾點觀察

2020-09-01
李伯達
香港媒體主筆協會會員、福山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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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風高,12名港青分頭來到西貢布袋澳集合,匆匆搭上偷渡快艇。快艇駛入茫茫大海,經過果洲群島不久就被廣東海警局攔截,人船並獲。此處已經屬於內地海域,他們本想投奔台灣申請政治庇護,沒有料到卻「自動送中」。他們當中有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以及意圖殺警的多名「屠龍小隊」成員,製造炸彈及擁有槍械的黑暴分子,大多屬於取保候審階段。事件震撼全港,亦引發海內外關注,有幾點值得觀察。

‧插翅難飛,打擊黑暴氣焰

修例運動爆發之後,由於當時無論是香港或者內地海空把關不嚴,不少涉案的黑暴分子乘搭飛機、走私快艇逃離香港,前往歐美或者台灣。他們當中也有的是被捕前夕先行逃亡,比如羅冠聰等。羅冠聰還高調搞國際線,最近就在歐洲狙擊外長王毅,頗為風光。

在國安法頒布之後,這一現象有所改變。一名刺傷警員的港大畢業生乘國泰航班準備飛往倫敦,客機亦已駛離客運大樓準備起飛,警務處高層當機立斷召回航班,將其拘捕。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幾個月前,可能沒有警方高層落此命令。

內地也加強了反走私攔截。8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2020淨海-40」反走私、反偷渡專項行動,成立全市「反走私反偷渡」作戰專班,海警拘捕12名偷渡港青,應該就是行動的一部分。他們除了涉嫌偷渡須在內地服刑,遣返香港首先會被控告「棄保潛逃罪」,等著他們的是漫漫牢獄。

事件將有力打擊黑暴運動的氣焰,令他們知道犯法插翅難飛,逃亡縹緲。事實上經此一役,偷渡的成本將大大提升,「蛇頭」知道風險甚高,即使冒險出海,收取的「人頭費」亦將飆升至上百萬,不是一般人能夠支付。

詭異的是,廣東海警局公佈拘捕12人,香港媒體公佈了名單,全部有名有姓有涉案詳情,但駕駛快艇者竟然不在其中?莫非有人舉報立功?收了偷渡費之後,再跑去「803基金」收錢?

‧法官批保釋添壓力

這12名偷渡港青幾乎都是重犯,涉嫌藏有汽油彈原料及槍械、暴動、縱火、串謀有意圖傷人、製造爆炸品等嚴重罪行,惟均獲准保釋,當中7人的保釋申請都經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處理。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條,法庭在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時,會考慮的因素包括:案情嚴重性、證據充分性、被告潛逃可能性、被告繼續犯案可能性等。愛國媒體《大公報》已經引述法律專家發起狙擊,質疑裁決偏頗,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正視棄保潛逃的亂象,採取適當措施嚴肅跟進、展現擔當。

法官即使不願屈服「政治壓力」,但面對棄保潛逃案頻發,以後裁決保釋申請,肯定會考慮更多的因素,瞻前顧後。

·台灣撇清關係,「援港」成空話

偷渡事件發生之後,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回應,稱非法入境既違法也有風險疑慮,政府絕不鼓勵,呼籲相關人士切勿觸犯法律。據台媒披露,5名香港年輕示威者於7月中下旬乘船偷渡前往台灣,安置在高雄,官方低調處理事件並下達封口令,原因是若收留他們形同政治庇護,坐實「港獨」「台獨」合流的指控,但如果遣返則違反人道立場。

北京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消息傳出之後,台灣方面高調表態「援港」,但結果是雷聲大雨點小,所謂「人道援助」香港抗爭者,仍然還要根據「港澳關係條例」,不敢輕言訂立《難民法》給他們政治庇護,而且呼籲他們要合法入境。因此,港青即使透過非法手段逃亡到台灣,也無法見光,只能過地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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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名潛逃港人於香港布袋澳出發,犯罪地點不局限於內地,警方可就他們棄保潛逃的罪行展開調查,包括可以要求家屬助查,如果內地警方有相關資料提供給港警,不排除有人會吃不了兜著走。

    李伯達  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