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漢宗:袁家寧獲推薦為終院常任法官平議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將於明年接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一職,屆時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將出現空缺。上訴庭法官袁家寧獲推薦加入終院頂替張舉能常任法官的空缺,任命有待特首林鄭月娥委任及立法會正式通過。
袁家寧是終審法院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妻子,過往專責處理民事案件,現時終審法院三位常任法官分別為李義、霍兆剛及張舉能,而李官及霍官擅長處理民事案件,如袁家寧接替張舉能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一職,將會出現三位常任法官均擅長處理民事案件,故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該常任法官職位應由處理刑事案件的上訴庭法官接替較為合適。
香港國安法是刑事法律,條文基本上都以《刑法》內容作為基礎,第三章「罪行和處罰」是整部香港國安法》最為重要的部份。該章列出了四類罪名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當中所有控罪都有按照犯人是否屬於首謀、情節是否嚴重、罪行是否重大劃分兩到三個等級。當此落實香港國安法的關鍵時期,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職位當然應由處理刑事案件的法官接替較為合適。
考慮到馬道立和袁家寧的關係,容易導致市民猜測是兩人的「裙帶關係」,或馬道立在司法機構的影響力導致袁得到提拔,對社會產生不良觀感。其實,夫妻同時或先後在法院擔任法官,在普通法世界並非新事。英國最高法院前副院長曼斯(Lord Jonathan Mance)及現任最高法院法官Lady Mary Arden是英國第一對同時擔任英國高等法院及上訴庭法官的配偶。在2018年6月曼斯退休,數月後取代他的則是妻子Lady Mary Arden。問題的關鍵在於,早在馬道立2000年由私人執業轉投司法機構後,短短三年到2003年7月,接替梁紹中法官出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其妻袁家寧亦為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馬官為免利益衝突,宣佈將不會處理妻子曾審理案件所提出的上訴個案,亦不會處理涉及妻子的行政事宜。2010年4月初,馬官獲推薦接替李國能法官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時,司法機構亦表明馬道立「不會審理對袁家寧法官曾審理的案件提出的上訴個案,也不會處理涉及袁家寧法官的行政事宜」。司法推薦委員會的九名委員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長、兩名法官、大律師公會主席、律師會主席及三名業外委員組成,馬道立有份推薦袁家寧為終院常任法官,這是不是處理涉及袁家寧法官的行政事宜呢?如果是,那麼馬道立和司法機構是不是出爾反爾呢?
實際上,袁家寧獲推薦為終院常任法官,最大的爭議還在於馬道立審判雙重標準,連累袁家寧獲推薦為終院常任法官飽受質疑。以下僅舉幾例:
其一,馬道立駁回7警案中5名因2014年「佔中」暴亂而含冤被重判警員上訴,與7警案相比,黃之鋒3人在2014年9月26日晚上,在政府總部附近的一次集會結束後,帶頭衝擊政總門前的公民廣場,之後即引發為期79天方法佔中。事後3人遭到地方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並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政府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提出上訴,上訴庭後來改判3人入獄6至8個月。但在服刑期間3人提出終極上訴,馬道立為首席法官的終審法院裁定3人上訴得直,維持最初的被判的刑期,即不用監禁,亦下令政府要為上訴一方支付律師費 。
其二,郭偉健早前判處去年在將軍澳「連儂牆」持刀傷人的中年男導遊入獄45月,判辭中批評暴徒行為,同情被告。馬道立表示與郭偉健傾談及作出提醒,郭偉健暫時不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與此相比,馬道立和司法機構卻未能用同一把尺處理法官涉違反法官行為指引事宜,去年高等法院李翰良法官公開參與反修例聯署,結果只是被勸告而已,未有進一步跟進。3名匿名法官早前向外媒發表扭曲失實言論政見,未見司法機關跟進及懲處。公民黨前成員余俊翔曾代表公民黨參選區議員並當選,後來成為裁判官,公民黨明確支持違法達義,司法機關應安排余俊翔避免審理黑暴案件,但亦未見明確跟進及承諾處理。凡此種種情況,令公眾質疑馬道立雙重標準,亦對司法機關中立性及公信力失去信心。
其三,裁判官何俊堯多次輕判甚至「放生」與暴亂案有關的被告,儘管大量市民投訴他裁決不公、立場偏頗,但總裁判官蘇惠德近日依然「放生」何俊堯,稱有關投訴不成立。裁判官何俊堯是總裁判官蘇惠德的下屬,蘇惠德又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直接下屬,可算是「自查自」,根本存在「利益衝突」,導致市民更加相信司法機構的確存在「黑箱作業,官官相護」的問題。本港回歸以來的司法實踐證明,只靠司法機構自我監督,只容許法官「自己人查自己人」,若法官審判明顯偏頗、不公道或者不公正,又不能受到監察,司法獨立就會蛻變成司法獨裁、獨大、專斷,馬道立縱容司法機構繼續犯錯,對香港社會和市民都是噩夢。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自從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任內判處多宗反修例示威案的被告罪名不成立,被批評立場偏頗及裁決不公後,司法系統的公信力已大幅下降,倘若袁家寧在未有向公眾解釋的前提下接受推薦,將會導致司法系統的公信力進一步下降。另有學者指,馬道立在任期間的處事方式備受社會爭議,倘若袁家寧接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難免有人質疑是「裙帶關係」所致,引起公眾觀感問題。還有學者稱,社會上有不少市民對馬道立的處理方式及言行表示不滿,認為袁家寧應考慮避嫌,甚至考慮退選,而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亦應該尋找其他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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