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飛:特朗普和拜登對華政策之別

2020-11-09
鄧飛
立法會議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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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和拜登對華政策之別,不在於什麼戰略戰術,而在於談判風格。
拜登篤定上台,他的對華政策馬上成為中文媒體關注焦點。分析他的選舉政綱與特朗普任內對華政策的區別,固然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來源。傳統上,民主黨人對意識形態問題比共和黨人更為注重,成為目前分析拜登政府未來對華政策的最重要參考標準。故此,諸如「特朗普對華只是戰術威脅,拜登對華是戰略威脅」之類的論調,也開始流行起來。

No!這完全說不到點子上!

特朗普的對華談判風格,才是思考拜登未來對華政策的最重要參考標準!不管拜登的對華政綱在內容上與特朗普有什麼不同,最關鍵的還是以下特朗普式的三種談判風格,拜登政府在落實自己對華政綱時,會否與之一樣:
風格一:對手不先退讓,我不先妥協。始於2018年的貿易戰談判便是一例。

風格二:一碼歸一碼,不同政策範疇之間的談判不可交換。籠統而言,對華談判可以分成兩大類:貿易類和非貿易類。粵語有云:雞髀打人牙骹軟 —— 我在這個範疇給予你一定的好處和讓渡了,那麼你心裡神會,應該在另一個範疇的談判上應該給我一定的回報和妥協。但是,顯然特朗普政府全然不是這樣的,一方面從貿易範疇和各種非貿易範疇向中國全面發起對抗性談判,另一方面又把不同範疇的談判嚴格分開,一碼歸一碼。從與蓬貝奧進行的珍珠港談判,到最近一次與萊特希澤進行的華盛頓談判,根據新聞報導,似乎都呈現出這種風格傾向:在經貿問題上適當讓渡,並不能換回在別的非經貿問題上的回報和妥協,反之亦然。

風格三:先採取行政行動,後應對法律訴訟。對待中興、華為、微信、tiktok 和限制某些中國公司出口和投資美國等行動,都是先以行政命令高調推出,先聲奪人,震撼市場,然後才慢慢應對可能出現的JR法律訴訟,而不是如傳統做法,行動之前先衡量法律風險,再作行動打算。

風格四:嚴格來說,這個不是風格,而是「不公平競爭的營商手段」在孤立中國政策上的運用。今年四月簽訂的「美國-墨西哥-加拿大貿易協定」就是一個模板,任何一個簽約成員國如果要與其他「非市場經濟國家」(說白了就是中國)簽訂雙邊或者多邊經貿協定時,必須得到另外兩個簽約國的同意,當然就是美國了。如果在商業領域,這當然屬於「不公平競爭的營商手段」,分分鐘違法;但在國際政治經濟方面,這卻是大行其道。簡單來說,這是排出孤立中國而另建新的經貿國際平台的具體政策實踐,這當然不是特朗普的個人發明,這在奧巴馬政府後期已經體現在參與建立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之中,儘管後來兩黨都一致認同放棄之,但這種孤立中國,另起爐灶式的政策,執政民主黨會不會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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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你問任何一個人:『你是否支持環保?」估計絕對部分人都會回答「支持」。但如果改為問:「你是否願意為支持環保而放棄生活的舒適度?例如不開空調,少肉多菜等等。」回答者恐怕就猶豫許多。同理,拜登和民主黨對華的態度至少從政綱和黨綱上並不比共和黨更為友善,但重點是,拜登政府會否為了落實他們所宣稱的「對華強硬」,而採取如上述所提到特朗普那樣的談判和處事風格?還是所謂的意識形態問題,僅僅是「意思意思」,你裝模作樣高調一下,我也應酬一下你,幫你交了功課,然後大家繼續做生意?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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