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聚嶺南》如何使香港的金融服務和自由消費市場更好地服務本港居民?
作者:嶺南大學研究生院研究助理教授朱岳峰博士
關於本港居民如何借助國際金融中心平台理財並增強個人財務福利,一直存在兩個誤區。第一,財務福利只能透過積極購買投資產品實現;第二,基層市民缺乏足夠的資金,所以投資活動與其無關。個人理財和其決定因素“財商” (Financial Quotient)有非常豐富且明確的概念界定,指的是涉及儲蓄、消費、投資和借貸的基本認知,態度,技能和決策。很明顯,投資只是其中一環,不可因基層參與投資的能力有限而否定理財於其的重要性。
在美國,學科體系更傾向於將消費視為核心環節,因為儲蓄的本質是未來消費,投資的本質是消費金融產品,而借貸的本質是提前消費。所以不難理解美國很多大學都有開設獨立的「家庭與消費者學系」,致力於改善各州居民的消費與其他財務行為。
本港雖有卓越的零售金融服務系統和自由的消費市場,但這並不代表本港居民有足夠的「財商」購買適合自己的產品。精明的消費者可以倒逼市場推出更好的產品和服務。然而,本港目前缺乏一套適合自己居民的個人理財教育體系。理財教育完全不同於商科旗下的金融教育。
首先,兩者產出的人才本質不同。商科中的金融教育服務於金融產業,更具體說是金融產品的供給方;儘管有市場行銷類的專業專門研究消費者,但培育出的更多是銷售人才。理財教育服務的是普通消費者,培育出的直接和消費者利益掛鈎的理財教師和個人理財諮詢師。他們作為金融市場和消費者之間的橋樑,為消費者利益服務。其次,兩者的知識框架不同。商科中的金融教育構建以金融產業為核心的知識框架,如金融科技,金融工程,風險管理等。理財教育的核心是消費者福利,並有一個完善的以消費者為主體的跨學科框架,如財商教育,財務計畫,財務諮詢,金融科技與社會,消費者心理等。
本港涉及上述領域的學者大多分散於大學的不同系所中,如政策學系,心理學系,教育學系,行為學系,和社會工作系。他們大多不以個人理財為主要研究方向,故難以合力構建本港自己的個人理財教育體系。
為使本港卓越的金融零售服務和自由的消費市場有更好的服務,個人,家庭,政府,和學界需要共同努力。個人和家庭(尤其基層)需要有一些基本認知。投資理財不是富人的專利,基層人士的任何和財務有關的消費決定,例如升學,創業,和移民,都可視為投資和理財決定,只不過投入的不是金錢而是時間。在此基礎上,政府的挑戰是如何透過制度體系,培育出以服務消費者為使命的理財諮詢師。理財諮詢師應該類似於心理諮詢師,獨立註冊並獨立的提供服務,而非以銷售產品為目的,從屬於零售金融產業的理財顧問。政府亦可以在理財教師的培養上做出貢獻。
優秀的理財教師並非致力於引導學生成為金融專才,而是成為一個出色的消費者。學界的任務更加具體,是透過科學研究研發並改善理財教育模組,並透過資訊技術和跨學科的研究成果為諮詢師提供有效的干涉路徑,在基礎教育和實踐培訓兩個層面作出貢獻。當本港的個人理財教育,市民財商,和與其對接的理財諮詢產業都變的強大時,本港的金融市場和其他消費市場自會有積極反應,為本港居民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從而改善本港居民的財務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