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飛:不要迷戀所謂的中間派
自從全國人大通過要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決議之後﹐本地社會固然對什麼是愛國者的標準產生了有趣的爭論﹐但同時又浮現一種習慣性的觀點,就是要包容中間派人士﹐或者說不要把中間派人士不當成愛國者云云。
香港長久存在一種社會心理:對於所謂中間派一種近乎迷戀的偏執心理。似乎中間派就是一種社會清流的存在﹐似乎中間派才能真正代表香港﹐似乎中間派就能天然得到香港社會的擁戴和尊敬。
筆者完全理解這種中間派迷戀心理的產生緣由﹐香港社會雖然是一個商業社會﹐能賺錢的商人最受人羨慕﹐但不一定是最受人尊敬的。最受尊敬的﹐往往是各類擁有專業資格的專業人士﹐也是醫生﹑律師﹑會計師等。而中間派人士﹐又似乎多以專業人士的面目出現﹐此其一﹔更重要的是﹐香港長期陷入政治化紛爭﹐很多市民已經厭倦了左右﹑藍黃兩極的爭鬥﹐所謂人心思定﹐對於能夠超脫左右藍黃而獨立存在的中間派﹐的確有相當的社會心理需求。
但問題是﹐這就是中間派的全部﹖這就足以承擔起管治或者參與管治的責任?
毫無懷疑許多中間派人士其實也是充滿樸素的愛國情懷﹐不見得接受英國式的專業教育﹐就一定不愛國﹐這沒有邏輯的必然性﹐也不符合真實狀況。筆者真正質疑的﹐不是愛國情懷﹐而是管治能力和承擔精神。
首先﹐什麼決定一個人是否中間派呢﹖不外乎兩個標準﹕第一個標準是論出身﹐一個從政者或者關係社會事務的人﹐如果他既不是來自傳統愛國社團﹑學校﹐也不是來自反對派陣營的各個政團﹑工會﹐那麼他就會被視為中間派﹐所謂不左不右﹐不群不黨。
但筆者認為﹐更重要的是第二個標準﹕論主張!決定一個從政者是屬於哪個政治光譜﹐是左是右﹐是在於他所提出的政治主張和政策建議﹗如果在西方社會﹐支持自由市場﹑小政府﹑減免稅項等的﹐就是右﹔支持政府干預﹑大政府﹑加稅加福利等的﹐就是左。如九十年代末至兩千年頭英國布利亞工黨政府的「第三條路」﹐其實是名左而實右﹐但也是有明確的主張和與之配套的政策。
請問這麼多年以來﹐中間派提出過什麼政治主張和政策建議﹖提出過什麼有別於建制派和反對派的政治主張﹑政策建議﹖筆者一個例子都想不起來。
在香港﹐從來政治政策都可以分成兩大類別﹕政治性議題﹐例如普選﹑二十三條立法之類﹔經濟民生議題。實事求是地說﹐建制派和反對派在經濟民生議題上﹐並無太大的區別。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也曾經提到﹐在經濟民生政策的投票紀錄來看﹐兩個派系的投票其實區別不大。真正區別是在政治性議題﹐建制和反對兩方南轅北轍﹐這不用我多加解釋了。
好了,回到中間派。請問中間派能提出什麼有別於建制和反對派的政治性主張?請問中間派能提出什麼有別於建制和反對派的經濟民生主張?請問還有沒有有別於建制和反對派主張的政治和政策之空間存在?如果沒有﹐那麼中間派面對香港政經民生局面﹐又能提出什麼改善的政策建議?如果提不出來﹐那麼所謂的中間派﹐其實僅僅是出身於非左非右﹐卻是沒有任何自己獨立而有見地的主張。說句難聽的﹐僅僅是一種存在﹐但無思想﹐更無解決問題的建議方案。
未來香港的政治性議題將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如果中間派連解決香港經濟民生問題都不能提出明確的建議方案來﹐那麼到底如何能顯示出中間派真的具有管治能力?
不要低估了未來管治和發展的難度﹐政治性議題消退了﹐階層矛盾﹑利益群體之間矛盾就會凸顯﹐提出任何解決經濟民生問題的政策建議﹐都很難面面俱到而不觸及任何既得利益。這對於管治和發展香港的人和團隊﹐將有更高的素質要求。如何協調和處理在發展過程中必然產生的各種社會矛盾﹐將是對未來管治者最為重要的能力要求。如果中間派連自己的政策主張都提不出來﹐那麼談何參與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