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順圍:福島核廢水倒入海的反思 本港可再生能源發展急需追落後
日本政府在311大地震十周年後,宣佈擬排出經處理的福島核廢水入海,引起各國關注。事件再次令人反思核電的長期遺害,同時在各地都訂定碳中和目標之時,提醒政府必須加倍努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本港早前一項調查發現近8成受訪者支持政府在公共空間安裝太陽能發電設施,但現實卻是太陽能發電現時僅佔全港用電量僅約0.1%,只及新加坡約60分之1。全港最大的太陽能發電場,是在迪士尼樂園內「小小世界」遊戲設施的天台,屬於私營性質,港府要在這方面急起直追,需從政策上全方位鼓勵多用可再生能源,並多加善用水塘、閒置用地甚至堆填區空間,安裝較大型的太陽能發電設施,才有望達至2050年碳中和的目標。
港府數年前推出「可再生能源證書」計劃,電力公司會以證書為單位,出售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企業可透過購買證書,向外展示其營運或活動不會帶來碳排放。上月底中電旗下可再生能源證書計劃錄得歷來最大宗購買量,一間酒店於2020年起連續6年購入共1300萬度可再生能源電量,全是中電生產或購入的太陽能、風能及堆填沼氣產生的電力,相等於減少與用電相關約4800噸碳排放量,即約20.8萬棵樹一年減除的二氧化碳量。
各類可再生能源中,太陽能算是比較簡單設施的一種,而香港具備良好的全年日照量,十分適合太陽能發電。但港府沒有明確的太陽能發電量目標,當局只估計到2030年,太陽能佔本港總耗電量1%至1.5%。反觀新加坡,當地政府勝在主動牽頭推廣,在公共房屋大量裝置相關系統,2020年已達成其太陽能發電容量350兆瓦目標,足夠當地6萬家庭全年使用。
積極推動太陽能發電是大勢所趨,不少人經常建議港府在房屋政策上向新加坡學習,其實推動太陽能發電更應該如此。港府可主動在政策上拆牆鬆綁,提供彈性、簡化審批程序,特別是土地相關政策,以配合比較大型的私營再生能源發電計劃,例如利用政府空置土地安裝太陽能發電設施,循「上網電價計劃」為大批家庭提供電力,這比起發展一些小規模的發電系統更有效益。
港府現時在船灣淡水湖設立的352塊太陽能板,是香港最大的浮動太陽能發電裝置,但發電量只足夠36戶普通家庭的年用電量。本港最大的固定太陽能發電場在迪士尼樂園內,「小小世界」場地的天台有1190塊太陽能板,每年總發電量逾200萬度電,相當於700個以上的3人家庭一年用電量,而園區內20座建築物天台總共已裝設逾5000塊太陽能板。
另外,有公司去年向城規會申請在將軍澳工業邨對面的堆填區,利用15萬呎已修復的斜坡土地,安裝4,000塊太陽能板,發電容量約為100萬瓦,並連接至公共電網,透過上網電價計劃供電予300個本港家庭,但遲遲未成事。對於這些計劃,政府應加多鼓勵,甚至找機會與私營公司合作,再加快相關規劃程序,用更積極的取態促成項目,才可加速提升太陽能發電比率,締造多贏。
國際能源署預測2050年全球22%電力供應來自太陽能,內地亦定下2030年之前碳達峰目標,希望令內地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2060年實現碳中和。港府經常說要跟隨國家步伐,並要保持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這方面的工作要坐言起行,不能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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