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俊恩:《蘋果日報》自食其「果」,或需言論仲裁尋求公允

2021-06-24
潘俊恩
城市智庫成員、立法會議員助理、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社會科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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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停刊,標誌其中一側的極端輿論平台正式終結。於泛政治化下,「蘋果化」製造傳媒亂象,荼毒社會,香港需要貼近「新聞客觀性」的天秤,尋求新聞自由與客觀公允的平衡。

煽情失實報道政治事件

眾所周知,《蘋果日報》報道手法偏激,漠視新聞的真實性,近年更慫恿犯罪,不屑道德操守。根據香港記者協會《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新聞從業員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但自2019年《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政治風波以來,警民衝突不斷,《蘋果日報》銳意「捕捉」特定畫面,斷章取義,大造文章,不問箇中曲折,更利用煽情字眼,以浪漫色彩慫恿暴力,鼓吹仇恨,進行所謂「抗爭」,間接加劇警民衝突,撕裂社會。《蘋果日報》更獨愛無中生有,未審先判,造謠「8.31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嶺「警暴」和「爆眼女」等「故事」,愚弄大眾,遠遠超出合理懷疑,所謂「爆料」只是杜撰。對於警民衝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確有助釋除疑慮,還原事件的真相,但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若未被證實及判決有罪,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蘋果日報》譁眾取寵,煽情失實,誤導讀者,毫無專業操守可言。

操控選舉企圖幕後造王

《蘋果日報》更高調「參與」選舉,「製造」民意,企圖於幕後「造王」。於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中,《蘋果日報》新增<光復區會>專欄,高調盲目支持所謂「同路人」參選,誘導選民追隨報章立場,投票給予毫無建樹的候選人,以顏色革命和政治理念凌駕地區民生,更惡意「起底」深耕細作的地區人士,加以誹謗和抹黑,施加網絡欺凌,並列舉名單作為「照妖鏡」,極其侮辱,明顯違反《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中「須有合理理由」去「報道公眾人物的個人行為或資料」。報章報道選舉時,應該客觀分析地區政績,同時避免妄加主觀意見,《蘋果日報》卻不分青紅皂白編織地區「故事」,捏造事實,與投機分子蠅營狗苟,不惜犧牲區議會選舉以社區為本的原意,造成選舉亂象,劣幣驅逐良幣。《蘋果日報》操控選舉,愚弄民意,幕後「造王」,踐踏法治底線,逾越傳媒界限,與其說是一份報章,不如說是一份無知的「攻略」。

言論仲裁尋求新聞公允

民粹主義濃厚的《蘋果日報》撕裂社會,言論仲裁或成為貼近「新聞客觀性」的天秤,應對不同領域的爭議。針對毒媒以一己好惡杜撰「新聞」,香港不妨借鏡世界各國的措施:法國早於1881年通過《新聞自由法》,當中第29條規定「一切對某一事情的斷言或指責損害了其他個人或團體的名譽和聲望,即為誹謗;以侮辱性語言,蔑視或抨擊性的詞彙肆意歸罪於人即為侮辱」,同時於2018年立法要求傳媒移除選舉投票日前3個月的假新聞,即「意圖改變投票選擇真誠度的不準確的指控或報道錯誤事實的新聞」;韓國的「韓國言論仲裁委員會」由傳媒工作者、法官、律師和學者等專業人士組成,採取合議制,若全數投票同意記者惡意發布錯誤消息,則要求記者作出回應或道歉,並設有上訴機制。目前香港正研究《假新聞法》,應對「錯誤信息,仇恨言論和謊言」,鑑於存在打擊新聞自由的爭議,故交由司法機構的法庭判決為佳,避免受政治因素影響。言論仲裁有助維繫政治人物的道德和傳媒的倫理,貼近「新聞客觀性」,使新聞不流於民粹化的謾罵。

傳播肩負如實報道社會現象的責任,應該以事實為基礎。《蘋果日報》以「新聞自由」為藉口犧牲事實,被戲稱為「史上最沒有新聞道德但是最好看的報紙」,煽情偏激,渲染暴力,以文亂法,慫恿社會以武犯禁,是傳媒的反面教材。《蘋果日報》的落幕,有助打擊極端新聞的歪風,殺雞儆猴,但亦需注意另一側極端傳媒的抬頭,避免陷入極左派或極右派的輿論操控,捲入民粹主義的漩渦,香港亦需建立體制內的自律機制,禁止記者過濾新聞,使讀者更接近真相,避免新聞兩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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