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達:荒唐的點票效率 須借勢整頓
國務院常務副總理、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在深圳會見特首林鄭月娥,要求「依法組織好接下來的三場重大選舉」。翌日(周日),特區選舉委員會選舉舉行,雖然只有4380人投票,點票卻耗了14小時,須到周一早上8時才完成整個點票程式,荒唐得無以復加!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每次大型選舉的點票工作都相當緩慢,為人詬病,特區政府應該借勢整頓,不能再聽之任之。
一場不到五千選民的選舉,花了14小時才有全部選舉結果,現場通宵等候的候選人、媒體、工作人員都精疲力盡,人仰馬翻。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也不得不表示「抱歉」,承認無論是運送票箱到點票,過程均「不理想」,有機器卡紙,亦有職員填錯資料,又未及時求助。
不過,馮大法官又歸咎於人手不足,聲稱早在2016及19年兩次檢討報告,已強調過選舉事務處要增加人手。但這真的是「人手不足」所致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早前為《紫荊》雜誌撰文,稱為了這次選舉「制訂周密計劃安排」,選舉事務處「安排約500名公務員出任選舉工作人員」。大佬啊,500人點票,平均每人點不到十張票,如果這樣也人手不足,那麼年底的立法會選舉至少兩百萬選民投票,選舉事務處豈不是要擴編百倍才能應對?
這次點票根本不是「不理想」,而是差,是爛,是荒唐,是離譜。事件也曝露出公務員懶政等問題,處事官僚,不願變通,遇難避事,缺乏承擔。
現場的一個電視畫面更令人深刻。苦等勞工界選舉結果的麥美娟表達不滿:「法官,點了十多小時。」馮驊回應:「你回去看電視,我已經解釋了。」面對一位民選立法會議員的追問,馮大法官態度尚且如此傲慢,這也許就是點票工作毫無改進的背景。
這次鬧劇其實並非個別現象,回歸之後幾乎每次大型選舉均如此。比如,1998年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雖然只有3萬多張選票,也足足用了10個小時才完成點票。2016年的選委會選舉,花了約14小時才點完票。2016年9月份的立法會選舉,要到隔天晚上才完成超級區議會組別的點票工作。
選管會每次都會提交檢討報告,言之鑿鑿研究改進方法,但只是從報告中來,到報告中去,問題長期未解決。關鍵就在於墨守成規,囿於程序,不願改、不肯改。
筆者曾在台灣觀選,上千萬張選票,短短三四個小時就點完。台灣的的點票程式非常簡單,選舉結束之後,工作人員直接從票箱拿出選票,公開「唱」票,然後舉起選票公示,讓監票人及在場人士看得清清楚楚。這樣的點票非常快捷,而且很少引起爭議。
香港點票緩慢,一個重要原因是要先把各投票站的票箱集中送到中央票站,才開始點票,如果有票箱遲遲不到,就要拖延很多時間。另外,工作人員收到不同票站的選票後,又要先分門別類,最後才進行電子點票。一旦某個環節出現阻滯,又有工作人員不作為,就影響整個點票工作。
筆者不是點票專家,提不出甚麼良方妙法,但香港這一套方式無疑過於複雜,速度奇慢、效率低下是不爭的事實,光是修修補補無濟於事,是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了。選管會是獨立法定組織,但特首也有監督權,不能令其變成「獨立王國」,出了問題實際上沒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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