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隆:當道歉成為一種「民主儀式」 民主還有何意義?
(網上圖片)
燒死46條人命、41人重傷的高雄「城中城」大火,是繼1995年台中衛爾康火災後,台灣史上最嚴重的火災。在自詡「全球華人民主先驅」的台灣,一場涉及消防、安老、安檢、建築等市政管理能力的嚴重公安事故發生後,民眾理所當然期待政府展示處理危機及善後的能力。但由蔡英文到陳其邁再到劉世芳等立委,每一個層級都經「民主選舉」所產生,但其一言一行都展現出「只道歉不負責」的態度,選民或者該問自己:我還可以怨誰?到底民主還有何意義?
(陳其邁FACEBOOK圖片)
陳其邁的政治迴力鏢
高雄市長陳其邁在事故後率領三位副市長面對傳媒,在鏡頭前被記者再三逼問會不會引咎辭職,陳其邁竟停頓6、7秒後才勉強回應:「會深切反省、不會迴避責任」。但不健忘的媒體鏡頭一轉,找出他十年前身為「立委」時的片段,當年因台中阿拉夜店火災燒死9人事故,怒批台中市長胡志強「要死幾個人才下台」的豪氣,直如一把迴力鏢,狠狠猛擊在陳其邁的臉上。
而綠色媒體也紛起護航,將事件的輿論焦點轉向起火現場的兩位男女。事件尚未調查之前,媒體已將事件責任導向兩位"禍首",對市府該負的責任輕描淡寫。而媒體的另一焦點就是宣傳蔡英文、陳其邁等人捐出一個月薪俸來做善後慰問。
民進黨在這種危機面前總能展現出難能可貴的團結,在內部協調中禮讓陳其邁出選高雄市長的劉世芳隨即來一個「神助攻」,向媒體表示韓國瑜曾在高雄執政兩年,並因要選舉「更高位置」而「放棄」高雄市民,暗示此番大火是由韓國瑜任內「善後不力」所引發,政治責任應由韓國瑜負責。荒謬言論自然引發抨擊,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反問,陳菊執政高雄十年,是否也要促請陳菊為事件負責?
民進黨的兩種民主標準
劉世芳大概沒有忘記,她自己也曾任高雄市副市長長達四年,任內發生過「2014年高雄氣爆慘案」導致32死、321人受傷,時任市長陳菊道歉了事,相關主官如副市長吳宏謀、水利局長李賢義、工務局長楊明州等人請辭,算是交代;時為副市長的劉世芳更因善後工作而「立功」。
事過境遷,「高雄氣爆」對陳菊毫髮無損,還因其政治能量而被蔡英文奉為監察院長。當年背負政治責任下台的吳宏謀在2016年小英上台後高升為工程會主委,後轉任交通部長,任內發生2018年宜蘭普悠瑪事故、2019年南方澳大橋斷裂等嚴重事故,卻還能不斷轉換跑道高升,如今身居公共事業單位中華郵政的董市長寶座。
是否願意承擔政治責任,是民主選舉當中的終極考驗,也是一個自詡民主的地方是否真正民主的關鍵指標。當年怒斥胡志強的陳其邁,如果願意用自己訂定的標準檢視自己,這才是民主進步的表現!同樣,台灣疫情因5月份「3+11隔離政策」出現漏洞而引發新一波疫情,累計800餘人染疫死亡,蔡英文甚至連一句道歉也沒有,也沒人為此下台負責。不難想像,在民主進步黨的「民主進步標準」中,民主永遠有兩種標準:綠色標準與其他顏色,嚴以待人卻寬於律己,才是他們的民主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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