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國泰空少違規事件不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聖誕新年假期期間,多位國泰機組人員違反家居健康監察規定外出,造成香港新一波疫情擴散。本來通關已到臨門一腳,如果因此擱置,其代價之大難以估量。
全城聲討中,國泰解僱了兩名涉事員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召見國泰主席表達不滿,勒令國泰檢討及交代。但如果只是解僱員工了事,只是檢討和交代,那毫無意義,國泰是不會長記性的。
一切緣起政府為航空業從業員豁免隔離,一是保障香港國際空港的競爭力,二是為在疫情中受影響的行業提供便利。然而事實證明有些人不配擁有自由,有些信任註定會被浪費。
這次事件不只是空少個人操守問題那麼簡單,這已不是國泰第一次違規。去年11月,3名國泰貨機機師在德國違反外站逗留規定返港後確診。當時就是解僱以平民憤,但現在看來完全無用。解僱員工對於航空公司來說簡直是一件美事:既可淘汰一些大合同,同時以疫情期間的低價簽入新人,不僅沒有殺傷力,還能得到好處。你覺得國泰會在乎嗎?
可以想像,逗留規定在國泰口中很可能只是一個稀鬆的「指引」,而非嚴格的警示。員工自覺遵守了就相安無事,不遵守就解僱了事。員工在香港都可以堂而皇之的違規出行,那在國外豈不是更放飛自我?德國三人只是被揭發了而矣,其他航線不知有多少人都不把規定放在眼裏。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怠慢,政府是時候硬碰硬讓國泰明白違規的後果。
筆者認為賠償是第一步可考慮的方案。社會可以接受某些關鍵行業減少隔離以提高營運效率,帶動香港經濟,但必須權責相應。如果被豁免行業有人違規造成疫情,相關企業需賠償損失。例如此次望月樓停業的成本,其員工隔離期間損失的人工、所需的食宿,被感染食客的損失,甚至政府強制檢測的部分成本,都應該由違規企業承擔。
再進一步可以依照防疫相關條例罰款,使違規真的「違不起」。這樣才能真正把責任鏈條傳導下去,讓企業想辦法嚴格自我監管。總之,對待國泰空少違規事件不能再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了。一定要有足夠阻嚇力,否則政府一切的政策法規永遠都「遠看是老虎,近看是Hello Kitty」,毫無權威。
當然,國泰的取態也有更深層原因。空運是香港的戰略性產業,一個近乎壟斷香港航空業的公司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問題上必然要和政府討價還價。壟斷在這裏等於依賴,國泰明確知道政府不敢嚴管,出事也不敢出重拳,因為打殘了最後還要花公帑解救。所以林鄭交涉後,國泰第一反應是暫停7日長途貨機,這明擺着是給政府示威,「看看你沒我行不行」。這難道不是另一種攬炒嗎?
於是未來港府可以考慮分散下注,主動在香港航空業引入競爭者,將一部分航權批給外來航司,讓國泰感受壓力,也使自己不至於投鼠忌器。誰違規罰誰,要有「死了就死了,替代者有的是」的底氣,才能讓這些大公司服從社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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