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健宇:基本法測試或擴至所有公帑資助職位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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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於去年11月宣布所有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師均須在《基本法》測試及格後,方考慮聘用。為此局方參照現行公務員事務局主辦的《基本法》測試,推出教育局主辦的同類測試,並已於今年1月8日舉行第一場。香港公營學校教師的薪酬,大多由政府資助,這次可視為政府增加對「公帑資助職位」的入職要求,無疑對其他公營機構、非政府組織(員工待遇獲政府津貼者)響起警號。


認識條文已成基本要求

現行公務員事務局的測試按申請公務員職位者的學歷而分。如該職位的學歷要求為中學程度或以上(包括學位或專業程度),申請者須在20分鐘內完成15條多項選擇題(四選一),答對8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並永久有效;學歷要求低於中學程度則只會在面試時口頭諮問。這次的教育局測試參照15題的做法,雖然有考生認為筆試頗深,或是「申請教席毋須認識航運相關的條文」,但只要多加溫習條文,甚至單純背熟整本基本法,很難不及格。

回顧測基本法測試的設立,源於《2007/2008年度施政報告》,當時政府解釋此舉旨在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並強調公務員招聘是考慮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然而,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看來政府並不滿足於應徵公務員人士對基本法的認知,更將這項要求延伸至其他公帑資助的職位。

香港政府的公共財政中,教育、社會福利及公共衛生,共佔政府經常開支近六成。以香港公營學校的教師為例,教育局的《資助則例》便設有「學位教師職系」的薪酬與待遇,每間學校均有劃一的基本編制,一律由政府資助。「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素來是政府的工作目標——過去教師還有分為「文憑教師職系」及「學位教師職系」,直到林鄭月娥上任後,在《2018年施政報告》宣布落實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當時教育界與政府關係極佳 。

公帑資助職位或將有新入職要求

當我們仔細審視港府與不同社會團體的關係便會發現,無論是公營機構、醫院、大學,甚至是一些歷史悠久的社會福利團體,政府的公帑可謂無處不在。政府一直通過定期的常額資助或整筆撥款,讓上述團體擁有一定自主性的情況下,承擔一些有益社會的職能。然而,反修例運動後,政府「課金」雖多,但卻不能阻止上述團體的僱員做出令其難堪的事。這次推動新入職教師在基本法測試獲得及格,便是一系列整頓教育界的措施之一。

基本法測試推出至今,其功能已不止於推廣。現在、未來更多是考核應試者是否願意接受政府的要求。單純認識,甚至背誦條文,看似沒有意義,但既然政府這項沒有意義的要求也可以接受,未來是否有更多要求也可一併接受?新時代的新常態,便潛移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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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景祥  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