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詠紅:中共二十大前懲處政治團伙
距離中共二十大不到一個月,被指參與「孫力軍政治團伙」的五名「警虎」與「政法虎」密集被判刑,並且都被重判。這既是在二十大前展示過去兩年清洗「刀把子」(政法系統稱「刀把子」)的成果,更是最高層在二十大換屆前對黨內團團伙伙、派系問題發出的威懾與清晰警告信號。
本星期三(9月21日),中國三個地方中級法院分別對三名「警虎」判刑。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400萬元(人民幣,下同,80萬新元);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將被執行有期徒刑14年,處罰金100萬元。
緊接着,原司法部長傅政華在受賄和徇私枉法罪名下,於星期四被宣判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意味着這名曾經顯赫一時的政法高幹,餘生都將在鐵窗內度過。同日,曾被中紀委斥為「從未對黨忠誠老實」,以30萬美元(43萬新元)「小海鮮」讓人瞠目結舌的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因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等罪,也被判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傅、王二人,成了2015年中國修改《刑法》以來,獲刑死緩終身監禁的第六名和第七名落馬高官。
自從2012年的十八大以來,中共的反腐行動連續不斷,副部級或以上「老虎」落馬已見慣不怪,但是上述五人被密集宣判重刑,還是十分引人矚目。
這五人都被指參加的「孫力軍政治團伙」,是2017年中共十九大以後被當局查處的「政治團伙」。自2020年來,該「團伙」曝光的七名成員中已有五人被判刑,從被查處到判決只費了兩年多時間。其中傅政華在2021年10月初剛落馬,如今也趕在二十大之前被判,即不到一年就判刑。這對外釋放了信號,凸顯「政治團伙」案子非同一般,被歸類為嚴重危害中共政治安全的嚴打對象,判處將從速從重。
該「團伙」中,至今只有孫力軍本人,以及剛於今年3月落馬的國安部原紀委書記劉彥平尚未被判刑。
孫力軍是在2020年4月被調查,他被指控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的案子已在今年7月開審,但尚未宣判。一般相信,這是由於作為「頭目」的孫力軍問題,背後可能牽扯到更高的副國級領導而更為複雜,反觀傅政華等人的外圍案,相對清楚些。
話說孫力軍今年53歲,在整個團伙中年齡最輕,落馬前也只是公安部副部長,竟然能將正部級的傅政華收入帳下,這顯然不是僅靠孫力軍個人力量就能做到,而是他借力背後的力量的結果。
中國央視今年初的反腐紀錄片《零容忍》裏,就揭露孫力軍曾一路幫助王立科從江蘇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升遷至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作為回報,王立科累計送了9000萬元給孫力軍,包括一年送四五個「小海鮮」盒給孫力軍,每盒裝30萬美元現款。
《零容忍》還揭露,孫力軍花錢拉攏龔道安,並通過積極推薦運作,使原本是咸寧市公安局局長的龔道安被一路提任至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孫力軍也幫助過鄧恢林先後提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
當時還只是局級幹部的孫力軍為何能如此神通廣大?《零容忍》並未提到他背後有更大的領導撐腰,外界則多提到孫力軍曾任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當過時任公安部長孟建柱的秘書。不過,官媒在剖析孫力軍案時並沒有指往兩人有牽連的方向。
2021年9月,孫力軍被開除黨籍、公職,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斥責孫力軍「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除了大肆進行權錢交易,孫力軍的罪狀還包括:「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
孫力軍是否會在二十大前被判刑?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刑罰絕不會輕於傅政華和王立科,終身監禁是免不了的。高層有可能在下來幾周對孫力軍判刑,展示二十大前剷除黨內「政治團伙」毒瘤的威懾力。
在「去瘤」的過程中,公安部今年6月也進行了人事更替,曾經在福建任職的副部長王小洪已出任公安部長。
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前,所謂「九龍治水」年代,中共黨內存在山頭、派系早已是半公開的秘密。最高層的反腐,根本意義也是反政治寡頭。本周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就發文,再次提起過去10年來查辦的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令計劃等案,形容這「有力消除了黨內重大政治隱患」,並引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用過的比喻,強調「誰也不是『鐵帽子王』」。
在二十大前將孫力軍等定性為「政治團伙」並迅速懲處,最高層宣示了絕不允許「團團伙伙」、不允許培植個人勢力的態度;本次換屆後,全黨上下須遵循「兩個確立」,團結在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統一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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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刊於《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