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澄:車長主動要求加班 城巴責任難逃

2017-09-28
余海澄
公營機構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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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城巴車禍造成多人死傷。(大公報資料圖片)

今年暑假好像特別漫長,發生接二連三的命案,讓人感到痛心。日前,在深水埗發生的交通意外,導致多人死傷,大眾亦將焦點轉移在巴士司機待遇問題。不少人為司機抱不平,將矛頭指向巴士營運商及運輸署過時的指引。筆者作為公關,當然會「職業病發作」,加緊留意城巴發言人如何回應事件及處理善後工作,城巴日前突然爆出一句「車長主動要求加班」,顯然棋差一著,為對手提供彈藥。 

道出事實反而失分 

在處理危機時,公關首要任務是搜集所有資料及事實,然後為管理層出謀獻策,包裝訊息,避免觸及敏感議題。當然,無論公關如何說到天花龍鳳,所有的訊息都是基於事實為原則,不能說謊。不過,這不代表企業要「打開自己的肚皮」,讓外界知道所有內部的事情。於今次事件中,早有消息指肇事司機連續加班數天,疑因過度疲勞導致意外,大眾也將責任歸咎於城巴。 

由於司機主動要求加班的事實,城巴絕對可以向公眾道出,還自己清白。不過,城巴也應考慮道出事實的後果。正當社會熱烈地討論巴士司機待遇情況下,城巴一句:「車長主動要求加班」,予人第一印象是城巴推卸責任,然後引渡大眾思考為何司機要提出加班呢? 

最終,有媒體發現現時幾家大型巴士公司,雖標榜薪金高福利好,但卻充滿「水份」。九巴指月薪可達二萬元,新巴城巴則稱「全職平均月薪超過一萬九千萬元」。但有現職新巴司機表示,其實他們的底薪只有一萬二千五百元,加上各項獎金津貼也只勉強達一萬五千元,要再超時補水才超過一萬九千萬元,與陸路運輸業的工資中位數看齊。本來城巴想與車長加班劃清界線,卻弄巧成拙,最後也逃不過被斥為無良僱主。從結果看來,城巴一早應保持沉默,強調會檢討加班機制,才是回應事件的上策。 

檢討指引 運輸署責無旁貸 

由意外發生至今,運輸署及巴士公司均以肇事司機的工作安排並沒有違反指引,作為強力的擋箭牌。惟指引已經超過七年沒有更新,車長一個工作日內的駕駛時間不應超逾11小時,連同休息時間的最長的工作時間則在14小時以下等指引,早已不合時宜,應及早修改。誠然,修改指引所牽涉的是勞資雙方的利益,誰也不願讓步,但不代表署方可以「拖得就拖」。筆者倒希望背負公眾期望的官員,切勿只顧工作方便,只待出意外時才亡羊補牢,最終卻令其他市民受害。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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