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泊濤:面對欺凌,不反應就是加害者
校園欺凌在香港不是甚麼新奇事情,而且有愈來愈多和年輕化的傾向,實在令人痛心。日前,在屯門一間小學就懷疑有一名小一男生被同學集體欺凌,並以鉛筆插耳。欺凌事件在家長報警和網絡公開之後得到大眾廣泛關注和「公審」。先別說這件事中誰家小孩需要負上責任,被欺凌者身上的傷痕是真實的,所留下的心理陰影也不是說看開一點就可以修補,如果我們在欺凌時和處理過程中默不作聲,大家就都是助長欺凌的加害者。
校園欺凌有很多不同的成因,可以是因為有人想要透過欺凌行為去得到認同和建立同黨,也可以是純粹覺得欺凌「好玩」。不過,一般容易成為欺凌對象的,都是較內向和不懂表達自己,和有特別學習需要的孩子。在現時競爭激烈的香港,比較的風氣亦伸延到小學生身上。即使學校希望提供一個多元包容的學習環境,但很多時比其他同學落後的孩子就成了「異類」。這些孩子正是競爭中的犧牲者,而落後他人正是他們自覺「應該」被欺凌的原因。
校方求保聲譽 做法令人憤怒
如果說小朋友面對欺凌不懂處理,甚至會嘗試去內化自己受害的原因,那老師又會如何面對欺凌呢?有不少老師都無奈表示,由於工作量甚為龐大,根本不能抽出時間去觀察每個學生,因此很難去發現在沉默之中受害的學生。不單如此,學校為了保障聲譽所做的行為,反倒對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二次傷害。就如這次事件中,校方在調查報告過後根據懷疑是欺凌者的說法,直接否認男孩在學校被篤眼及塞耳的事情。校長更表示有以問卷方式向其他同學查詢,亦無人看到事情發生的經過。
筆者知道校方的回應後,只和一眾市民一樣感到憤怒。在欺凌發生之後,到底欺凌者要受到甚麼處分都已經不是重點,首要處理的是要承認被欺凌者所受到的傷害,要積極地給被欺凌者和家長們一個交代。如果連校方都想大事化小,否認在自己眼底下發生了一件嚴重的欺凌事件,叫其他學生在將來如何再相信學校會為他們伸張公義呢?學校對欺凌事件態度保守和抗拒,大多不願公開處理或主動通報教育局。結果被欺凌的學生和他們的家長只好公開自己的身份,透過輿論去逼使學校回應。現在只要在網上搜查有關學校的名字,就會有不少關於這次事件的報導,對校譽已經造成嚴重的傷害。
如果要有系統地減少校園欺凌,第一步一定要由政府帶領大家踏出。現時香港處理校園欺凌的方式非常落後,政府只是建議和鼓勵學校向教育局報告事情,而當局亦只會在特別情況介入調查。以學校為本的處理手法不但未能保證調查的公證性、更提供不少漏洞讓校方隱瞞問題,任由校園欺凌不斷發生。政府在校園欺凌上,絕對可以做更多干預、監察和問責的工作,而非將問題還給學校自行處理。「零容忍」不只是一句口號,亦不只是用金錢衡量的資源,而是一系列的政策工作,讓學生和家長知道受到欺凌時不用害怕,會有法律保障他們的權利,會有人為他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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