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泛民初選,建制派沒可能種票
「民主動力」在1月14日舉行初選。(香港電台資料圖片)
2018年立法會補選,將於3月11日舉行,以此填補宣誓DQ案所造成的港島區、九龍西、新界東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席空缺。雖說今次地區直選方面的補選,將以單議席單票制舉行,而泛民一直在地區直選的總得票較多,但是泛民卻有多人有意出選。為免太多人參選而分薄票源,於是泛民便在「民主動力」的協調之下,籌辦了一次「民主派初選」。
據「民主動力」的解釋,今次初選將由「電話民調」、「實體投票」和「組織投票」三個部份組成,所佔比例為4.5:4.5:1。鄙人早前已曾撰文,提到所謂「組織投票」是一個不民主的選舉機制,現在則談論一下,泛民在舉辦「實體投票」的一些問題,包括他們所提出的謬論,以及「實體投票」有可能出現一些泛民不願見到的結果。
坦白說,「民主動力」在1月14日的初選設定投票門檻,要求投票者出示身份證和住址證明,以此阻止非新界東和九龍西的居民投票,是絕對可以理解的。畢竟,今次初選設立目的,是要探知兩區居民的投票意向,自然不能容許其他區的市民投票。然而,「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卻將投票門檻的設定原因,說成是「防止建制派種票左右初選結果」,便是十分荒謬。
首先,種票是指有人將一些偽造的選票塞進投票箱裡。然而,投票箱是由民主動力保管的,選票是由他們提供的,投票門檻亦由他們設定的,建制派又怎能夠種票?因此,能夠種票的可能性只有兩個:(一) 建制派有人滲透到民主動力,並逃過其他民主動力成員的監察,將偽造的選票塞入票箱;(二) 民主動力有人監守自盜。不過無論出現何種情況,都不能透過民主動力設定投票門檻而杜絕。
難因政治立場阻止市民投票
同情地理解,趙家賢口中的「種票」,其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種票,而是建制派動員自己的支持者,參加這次泛民初選,並且支持初選表現最差的泛民候選人,以此增加建制派在正式補選的勝算。問題又回來了,投票門檻是「民主動力」設定的,人家若是依足你所設立的規矩投票,又能算是哪門子「種票」?
當然,「民主動力」也可設置門檻,不容許建制派的支持者在初選中投票。然而,泛民不是一直主張「真普選」的嘛?他們不是一直奉《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金科玉律嘛?《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不是規定,不可因為一個人的政治見解,而限制對方投票嘛?因此,「民主動力」不可能因為某人是建制派支持者,而不容許他/她在初選裡投票。
況且,即使「民主動力」有意阻止建制派的支持者在初選中投票,實際上也難以做到。撇除知名的建制派公眾人物外,民主動力又能憑什麼,識別一個普通市民是否建制派的支持者?難道要求對方在投票前,講明自己的投票意向嘛?這樣的話,這場選舉還算是不記名投票(secret ballot)嘛?泛民不知《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規定,投票應以不記名方式舉行不?
種票論只是泛民哀兵策略
我們再退一步來說,即使初選改用記名投票,他們能因為對方支持一個初選表現最差的泛民候選人,而斷定對方是「建制派」不?不能啊。例如:民主黨的袁海文在初選的表現奇差,民主黨的大老們,不是也堅定地支持他不?又例如:工黨的郭永健簡直是扶不起的阿斗,香港眾志的黃之鋒還不是撐他到底?
由此可見,即使建制派真是動員大批支持者在初選中投票,最終使到表現最差的泛民候選人勝出,也不能算是所謂的「種票」。因為投票門檻是「民主動力」設定的,而且泛民也可以發動文宣機器,鼓勵自己的支持者在初選中投票。說到底,所謂「建制派初選種票論」,只是泛民的一種哀兵策略,藉此吸引支持者出來投票的技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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