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傲冬:取消行人專用區是無可奈何之舉
旺角行人專用區爭議在油尖旺區議會通過動議取消後總算暫告一段落。行人專用區存廢問題一直困擾社區不同持份者,反對取消的人士認為不能抹煞文化藝術愛好者演出機會、支持者則對長期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而感到厭煩。旺角行人專用區到今天確實存在大量問題,在沒有一套完整、全面管理行人專用區方案前,取消看似是「斬腳趾避沙蟲」,實則是無可奈何的唯一之舉。
旺角行人專用區試行計劃早於2000年由運輸署提出,交由油尖旺區議會討論通過落實。設立行人專用區的原意是希望讓到旺角的市民可以有舒適的步行環境,避免人車爭路造成危險。然而經過多年的實踐,行人專用區慢慢變由不同政治人物立場表述的舞台,演變成猶如「大媽舞」式街頭演唱會一般的恐怖情況,旺角由過往遊客必到之處成為人人避之則吉的地方。
回首當初,那怕是生神仙也未必能夠預期今天的情況。不過,當局多年來迴避管理的責任,儘管立法會、區議會多次提出加強管理,當局仍然充耳不聞,讓旺角行人專用區儼然成了「三不管」的街道。雖然,我同意加強管理也非靈丹妙藥,當局需要完善方案才有望把問題徹底解決,但觀乎政府的「無為而治」卻又的確令人氣餒。
將問題拉到表演藝術是失焦
討論行人專用區管理問題,必須要弄清概念。很多人單純要求政府透過發牌作出規管,我認為有關做法並不全面,也把行人專用區跟街頭表演劃上等號。要知道行人專用區設立初心是改善途人步行環境,若直接把問題拉到表演藝術上是錯誤且失焦。行人專用區的管理還涉及選址、開放時間、商業行為、街頭表演規管等等,所謂的發牌只是其中微小一環。況且,康文署過去也曾作出嘗試,只是計劃最終被擱置。
倘參考過去康文署「開放舞台」計劃的經驗,當時康文署開放了包括文化中心、沙田大會堂等數個人流暢旺的公共空間供市民申請作表演用途。我作為文化中心場地申請的評審之一,見證了在計劃推出初期,的確有很多高質素年輕演出者報名申請,但申請人數久而久之卻持續減少。綜合而言是表演者認為,街頭表演本身就有一定的凝聚力,不需要透過規管、發牌,限制演出地點。事實上,在本港部分公共空間也不難發現街頭表演者,他們沒有牌照、不用申請,只有自律。
油尖旺區議會通過取消旺角行人專用區不是一個終點。雖然行人專用區得到議會大部分同事支持取消,但在討論過程大家也同意,只要政府對行人專用區有完善管理方案,未來仍可考慮在合適地方重新研究。現時支持取消行人專用區只因為政府沒有妥善措施,迫不得已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