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樂文:沒有行人區 仍然有大媽

2018-05-31
余樂文
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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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制派區議員支持下,油尖旺區議會通過動講,取消旺角行人專用區,相信政府在短期內會正式「殺街」。建制派的「成功爭取」,罕有地獲大部分網民讚好。

年紀漸大,去旺角的次數明顯減少,但偶然還是會到信和買唱片及逛書局。每次到旺角都是一種挑戰,人多固然痛苦,撞正周末行人專用區開放,更要忍受隔著幾個舖位都聽到的大媽大叔K歌,非不得已都會考慮繞路,以免耳朵受苦。

不能說大媽與大叔完全攻陷行人專用區,但他們早早霸位,也的確佔據了多個有利位置。除此以外,行人專用區最多的是即影即有攤檔及電訊公司街霸,其他自由身表現者只佔少數。這種模式的街頭文化,是否規劃時的初衷?行人專用區是否必須死?若果按照目前的狀況來看,絕對是死不足惜,但這代表行人專用區的概念有問題,還是政府的規劃有缺失?

余樂文幾個月前已經提過,香港應該參考外國的做法,為街頭藝人發牌。有意在街頭表演的人需要經過考核,獲認證才能走入旺區。政府在旺區及港鐵站就劃出指定地點,讓這批有能者抽籤輪流演出,例如旺角行人專用區可以劃為十多個小區,分時段供不同持牌街頭藝人表演。他們想在這些旺區或港鐵站範圍演出需要申請及抽籤,在其他地方就不受發牌限制。這種管理方式,與現時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模式有少許類近,能避免出現過份擠迫,聲疊聲的情況,質素也較有保證。出現違規個案或被投訴時,亦有明確的機制處理,有助當局管理。

然而,發牌制度牽涉質素評核,頗為離地、對街頭文化明顯認知不足的AO們能否訂出有效機制?他們又會否邀請坊間的人才協助評核?會的話,倒頭來又是否只懂找荷蘭叻這類低俗品味去判斷好與壞?廣場舞在內地成為運動,躋身全運會,但在香港卻受白眼,官員及評審會否做到以港人口味優先?以上問題全都影響發牌制度,稍一不慎,關公隨時大駕光臨。少做少錯,政府絲毫不考慮發牌制度,只依照區議會的要求「殺街」可以預期。但不作為的政府,又是否香港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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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殺街」不難,難在如何令街頭文藝死而復生。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有人喜歡購票進場靜靜地欣賞文藝作品,也有人寧願在街頭給予打賞與表演者熱熱鬧鬧同樂。如何滿足不同人的需要,港府官員想想辦法吧。

    易銳民  201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