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鋒:鐵路優先政策是否需要檢討?
港鐵近月不斷出現繁忙時間故障,早前更前所未有地同時涉及四條市區路綫,影響之大堪比颱風山竹過後的上班日。港鐵故障無法消化人流,更波及地面交通,市民怨聲載道。但近年港鐵故障頻生,為市民出行帶來諸多不便,處罰港鐵之餘,要重要的是如何減少日後再次發生同類事故,防範於未然。
現行機制下,港鐵故障後的罰款動輒數百萬元,但有關罰款會撥入所謂「車費折扣」項目中,亦即港鐵在繳付罰款時,其實同時增加市民乘搭港鐵的次數,可能根本不影響港鐵每年的盈利。罰款對港鐵的阻嚇力極度不足,造成港鐵管理層對故障、延誤等問題態度仍不嚴謹,故障才一再發生。
應改革港鐵罰款機制
有見及此,改革罰款機制是首要任務,必須令港鐵管理層明白到延誤足以影響盈利。其中在計算罰款的時候,不應只以延誤時間作準,理應將受影響乘客數量計算在內;而對於歷時較長的故障延誤,就應予以更重的處罰;同時短期內發生數次故障,罰款亦應倍增,促使港鐵在故障後加倍小心。
以今次事件為例,一次壞四綫,受影響的乘客為平常一綫故障的數倍,而且同時涉及兩條過海路綫,罰款理應分別計算,才能在罰款上反映港鐵故障對市民造成的影響。
其次,罰款應確實地減少港鐵盈利,不再以推出乘搭港鐵優惠的方式進行。社會有意見提出,罰款亦撥入港鐵的競爭對手的車費折扣,例如巴士、小巴等。如此才能令港鐵真正地感受到威脅,不再在故障後仍然「懶懶閒」,坐等優勢計劃收回罰款的損失。
公共交通過份依賴港鐵
每次港鐵故障,都帶來極大不便,其實反映了本港的公共交通系統向港鐵傾斜,往來各區過份依賴港鐵。對於一個健全的交通系統,依賴某一種交通工具並不是理想的做法,萬一該種交通工具因事故癱瘓,其他交通工具便無法提供補足,放大其影響。
今次事故中,將軍澳綫停駛期間,將軍澳隧道卻同時因交通意外而堵塞,進出將軍澳的兩大途徑均被封閉,令將軍澳各地儼如成為孤島。由此反映將軍澳作為一個新市鎮,交通配套仍然有待改善。日後將軍澳或有更多樓盤落成,受影響的居民人數將比現時更多,政府要有方法應對。
政府曾經提出「鐵路為主、巴士為輔」的交通發展方針,大規模減弱巴士等路面公共交通的地位,例如取消、合併巴士線,減少巴士數量等。但正如筆者所言,過份依賴港鐵,將難以消化港鐵故障帶來的人流。政府應重新審視鐵路以外的公共交通的重要性,並與巴士公司等團體加強溝通合作,在緊急事故時,補足港鐵癱瘓帶來的影響。
不過交通同時涉及城市規劃,現階段港鐵重要性已成定局,要走回頭並不容易,只能寄望政府加強對港鐵的監管。希望在未來有其他新市鎮落成時,政府能在城市設計層面,保障鐵路以外的交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