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彥亮:改變港鐵罰款機制,還港人公道

2018-11-01
蔣彥亮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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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的一場港鐵大故障,市區四線同時出現信號系統故障,導致香港人擠在港鐵站當中動彈不得,同時也引發了一場陸路交通大混亂的景象,令人記憶猶新。港鐵事後向公眾道歉,同時宣布在11月的第一個周末(星期六、日)提供票價優惠,成人享有小童價,而小童、學生和長者則可一元搭車。不過,這樣的「懲罰」能否令港鐵提供更穩定的服務,確實是香港人心中的疑問。

根據現時的港鐵事故罰款機制,每出現31分鐘或以上的嚴重延誤事故,港鐵便需要就事故的時間長短繳交不同層級的罰款,最高可達2500萬元。可是,機制兩大缺陷,就令罰款機制形同虛設。

機制存漏洞致罰款額大減

首先在去年8月時,港鐵觀塘線出現長達10小時的延誤,外界一度預計港鐵需要支付破記錄的2000萬罰款,但最終以列車雖然延誤,但繼續運作為由,港鐵只需要支付200萬元罰款,跟外界所設想的差距10倍。這樣的一個機制,提供了巨大的漏洞讓港鐵跟隨,結果港鐵只要在故障期間提供低度運作服務,就毋須繳付巨額罰款。可是在這樣情況下,服務班次和質素大為下降,但政府在此機制下仍無辦法向港鐵跟進,形成「有法不能管」的局面。

另一問題,就是罰款變相令市民進一步使用港鐵服務,故障變成「做生意」的契機。目前機制要求港鐵繳付罰款同時,將罰款化成票價優惠回饋市民。此機制的設立,就等同「自己壞車幫自己做生意」一樣,根本談不上任何懲罰、懲處的意義,更是進一步助長港鐵的壟斷地位。

罰款應由政府代收

要改善港鐵的事故罰款機制,首先就要將所有令服務質素、班次減少的事故同樣放在當中,另外亦應計入班次延誤因素,不能讓去年7月的罰款大減一事再次出現。同時,罰款機制當中港鐵所繳付的罰款,應由政府代收之餘,更應由政府成立公共交通票價基金,向交通營運機構提供補助和分配,促進港鐵與其他交通營運商之間的競爭。假如現行機制再不改善的話,港鐵服務也只會一天比一天差,最終香港人就要因為港鐵的營運質素下降而飽受影響。改變港鐵罰款機制,就是要還香港人一個公道,給港鐵最有力的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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